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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2007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07-10-29 12:06:16  作者:  来源:隆阳区人事网  浏览次数:6    责任编辑:fb_ln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隆阳区200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㈠ 隆阳区生源或父母、配偶户口在隆人员。已签约的本科大学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㈢ 已到隆阳区报到的国家指令性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05和2006年毕业没就业毕业生)。
    ㈣ 师范类毕业生限报教育岗位。
    ㈤ 年龄28周岁以下。卫生系统社招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获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报卫生社招岗位、硕士研究生报综合类事业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㈥ 身体健康。
    三、报名
    ㈠ 报名时须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区人事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㈡ 报名时间1天:7月17日。
    报名地点:隆阳区人才市场(正阳北路206号,市工商银行对面)
    ㈢ 报名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持毕业证原件、就业登记证原件和户口迁移证原件(2005、2006届持户口簿)报名;普通高校已毕业没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出据已毕业的有效证明报名,考试前经核实毕业证原件后才能参加考试;报考卫生系统社招岗位其他院校已毕业没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出据已毕业的有效证明报名。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办理报名手续。不允许代办报名。
    2、报名时交5分免冠同底近照3张。
    3、毕业生按招聘岗位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㈣ 领取准考证:8月16—17日;   地点:隆阳区人才市场。
    四、组织考试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达1:3比例才能开考。特殊岗位需招聘特殊专业、报岗不足这一比例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已签约的本科毕业生按实际报岗数参与笔试和面试。
    ㈠  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公共科目考试,参考书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南》,占笔试成绩的 40% 。
    专业科目考试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占笔试成绩的60% 
    1、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⑴ 交通类:《公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
    ⑵ 林业类:林业基础知识、林业行政法规;
    ⑶  水务类:《水利水电工程强制性条文》;
    ⑷  建设类:《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⑸ 农业类:《作物裁培学概论》;
    ⑹  社会事务类:《云南省劳动保障干部培训资料》上册;
    ⑺  畜牧兽医类:《畜牧学》、《兽医学》;
    ⑻  文化服务类: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范围;
    ⑼  卫生类:公共医学基础知识部分:《生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基础;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基础;护理:《护理学》基础;公共卫生:《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基础;医学检验:《医学检验》基础;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基础;麻醉:《麻醉学》基础;眼耳鼻喉:《五官科》基础;中医:《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基础;儿科:《儿科学》基础;
    ⑽  教育师范类:《中国教师手册》。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3、考试时间:
       8月18日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   
       8月18日下午 3:00—5:00  专业科目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地点为准。
    5、考试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
    ㈡  面试
    1、进入面试的名额按所报岗位以 1:3 的比例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合格者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参加面试。
    2、8月20日公示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8月29日—30日
    4、卫生系统由主管部门为主组织面试,其他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面试。
    五、优惠加分
    ㈠ 硕士研究生,在总成绩上加3分;博士生,在总成绩上加5分。
    ㈡ 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本乡事业岗位的,凭家庭户口簿和乡人民政府证明,经区民宗局审核后,在总成绩上加3分。
    ㈢ 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的,按特岗教师招考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考核政审、体检 、报批
    ㈠ 按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优惠加分之和为第一名的人员,进入考核政审、体检。
    ㈡ 考核政审:对初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德、能、勤、绩情况全面考核。
    ㈢  体检: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规定执行。
    ㈣ 公示: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㈤ 拟录人员填写《保山市隆阳区事业单位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表》。
    七、纪律
    ㈠ 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资格。
    ㈡ 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缺项,不得有涂改。若在报名、笔试及面试、考核过程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㈢ 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㈣ 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带头遵守招聘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保守机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㈤ 工作人员和应聘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弄虚作假,如有发生,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是工作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应聘者的,取消应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事业单位招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㈥ 招聘条件一经公告,原则上不得更改。在报名过程中,个别岗位确需调整条件的,须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在报名地点发布公告,其它形式调整条件的一律无效。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事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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