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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
2007-11-03 15:18:0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    责任编辑:fb_jrz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征集和办理委员提案。
(二)组织政协委员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三)围绕区委、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围绕民主团结两大主题,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和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
(五)配合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
(六)做好教、科、文、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七)做好市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或专委会委员视察、调研的服务工作。
(八)联系和指导乡镇政协联络组工作和政协理论研讨工作。
(九)完成区委、政府和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协机关内设1室6委:
(一)办公室
       负责政协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为区政协委员学习、参观、视察、调查以及区政协开展其它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机关人事、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制发区政协及机关各类公文,处理来往文电,收集整理文书、会计档案和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工作;管理区政协财务、车辆、房屋以及其它国有资产;负责区政协机关的安全保卫、保密和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总结基层政协工作经验,研究政协、统战理论和政策;负责政协机关扶贫工作;完成区政协常委会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内设综合股、财务股、车辆股。
(二)提案法制委员会
       按照规定程序向参加区政协的单位和区政协委员组织征集提案,进行审查、立案并负责提案交办、督办工作和向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报告提案工作,向区政协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信息,推荐重要提案和建议等;组织专委会委员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查、考察,就依法治区、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协商讨论区人大、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送交本会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联系区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听取他们对社会和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涉及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完成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经济委员会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就全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为区委、政府正确决策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本专委会委员对区委、政府准备出台的有关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围绕区委、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就经济建设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考察,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推进区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完成市政协经济委和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就我区人口、资源和环境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调查和考察,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联系专委会委员并组织委员开展活动,不断提高建言献策水平。完成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组织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对区委、政府关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民主协商,提出意见建议;组织专委会委员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视察,研究和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全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就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中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为区委、区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加强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了解科技进步情况以及科技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全区科技进步;完成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民族宗教华侨联络委员会
       组织委员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统战工作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组织委员就民族团结进步、民族经济发展和宗教工作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考察活动,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向他们通报有关情况,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团结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加快全区的发展献计出力;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其眷属的联谊工作,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为促进祖国完全统一,促进两岸之间经济、文化和技术交流服务,积极牵线搭桥,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推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市政协民族宗教华侨联络委和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文史资料委员会
       坚持“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工作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突出统战特色,抓住地方历史文化,体现地域特点,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文史资料;联系专委会委员并组织委员活动;总结政协工作经验,研究政协统战理论和政策。完成市政协文史资料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发〔2004〕28号)“驻会主席、副主席的编制与政协机关编制分开”的要求,核定政协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7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4名,总编制31名。
(二)领导职数
       设科级领导职数14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提案法制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民族宗教华侨联络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按《隆阳区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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