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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
2007-11-03 15:16:36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    责任编辑:fb_txj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我区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省委、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
    (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民族、宗教方面带有方针、政策性的大问题;对民族、宗教方面一些影响全局、带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区委决策参考;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时,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五)指导、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台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台湾同胞联谊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处理涉台问题,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广泛联系我区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
    (六)负责联系台外合资企业协会的有关工作,向区委、政府反映在我区投资的台、港、澳商、侨商和外商的意见和建议。
    (七)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八)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和侨联工作。联系区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三资”企业中代表人士的联系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领导我区黄埔同学会。
    (十)负责指导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内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负责本部财务、物资管理,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安全、保密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综合性文字工作;收集、整理统一战线信息;承担部里的后勤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战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批把关宗教活动点的设立;负责同民族、宗教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协调工作。
    (二)统战股
    负责统战成员的联络和协调工作;接待统战成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统战成员需要落实的政策问题,并督促检查;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少数民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外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联系区工商联有关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和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与民政侨务、黄埔同学会联系工作。
    (三)台办(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行使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和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台工作方针和政策;检查落实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贯彻执行方针、政策、工作情况;联系我区在香港、澳门和海外的同乡会、社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统战工作和海外统战宣传工作;负责对台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台胞、台属的爱国、爱乡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台胞、台属的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做好台胞的“三引进”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对“三资企业”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工作;承担办理回大陆定居的手续;负责台湾居民来我区探亲的接待工作,以及做好台属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隆阳区委统战部行政编制6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总编制9名。
    (二)领导职数
    设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1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按《隆阳区乡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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