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保龙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公路施工安全,促进保龙公路的施工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作如下通告:
1.目前保龙高速公路正在紧张的建设施工,公路建设区域全线禁止非施工车辆、社会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
2.保龙高速公路施工全线实行通行证制度,所有施工车辆须持有施工车辆通行证,无施工车辆通行证的禁止通行。
3、持施工车辆通行证的施工车,施工指挥车,安全保通巡查车通过马家寨隧道,怒江大桥,镇保隧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其他路段限速15公里/小时。
4、怒江大桥属边防要道,与施工建设无关的一切车辆和行人禁止通过。
5、无施工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擅自进入的,交警部门和路政部门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非施工车辆和行人擅自进入公路建设施工区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发生冲卡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7、本通告自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云南保龙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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