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保证我区购机补贴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强透明度,根据《云南省2007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构购置专项实施方案》,现将农业机构购置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等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补贴的对象及确定原则
补贴范围对象为隆阳区十八个乡镇(办事处)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在落实补贴对象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优先考虑重点产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等,优先考虑的机型为:稻麦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的旋耕机,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时间的先后顺序方式确定。
二、补贴的标准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云南省200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标准要求,使用中央资金的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一户农民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补贴标准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25≤功率<40马力拖拉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25%补贴;
(二)40≤功率<80马力拖拉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30%补贴;
(三)80马力以上拖拉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30%补贴;
(四)履带式拖拉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25%补贴;
(五)全喂入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25%补贴;
(六)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25%补贴;
(七)手扶步进式插秧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25%补贴;
(八)旋耕机按昆明最高销售限价的25%补贴;
(九)耕整机:深耕犁、8—15马力拖拉机的补贴标准如下:
基本配置昆明最高销售限价低于4000元的补贴900元;大于4000元(含4000元),小于5000元的补贴1200元;大于6000元(含6000元),小于7000元的补贴1800元;7000元(含7000元)以上补贴2100元。
(十)补贴金额取整数到百位。
三、补贴产品目录
《云南省2007年度农业机构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发至隆阳区农机推广站及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永昌、兰城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购机者可到上述部门查询补贴产品目录,对应补贴产品目录选择所需机械。各机型具体补贴金额依《云南省2007年度农业机构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为准。
四、农业机构购置申请
项目实施乡镇(办事处)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机具,须通过乡镇(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向隆阳区农业局提出申请,到隆阳区农机推广站填写购机申请表。
隆阳区农业局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和优先补贴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和补贴机具的型号、数量,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购机者名单、拟购机型等汇总报省农业厅,待农业厅审核批复后与购机者签订购机协议,再组织购机提货,并按《云南省购机补贴机具编号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机械落户手续。
五、资金的结算方式
依据购机者所选择的机型、供货代理商,区农业局与供货方(代理商)联系,并根据购机者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组织购机者直接向供货方购机。购机者购机时向供货方提交购机补贴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并按《云南省2007年度农业机构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昆明最高销售限价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昆明至保山运杂费交款提贷,供货方出具购机发票。
六、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方法:项目实施乡镇(办事处)内的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须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永昌、兰城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报名后,向隆阳区农业局提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由本人填写购机申请表。
报名时间:2007年7月17日至7月27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永昌、兰城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服务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
隆阳区农业局农机股 2216537
隆阳区农机推广站 2217191
隆阳区农业局
200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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