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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07-11-07 15:25:4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责任编辑:fb_txj

        根据《隆阳区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实施方案》,2007年我区招募4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相关乡村从事支教、新农村建设工作,现将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设岗位40个(其中教育教学岗位20个、新农村建设岗位20个)

二、志愿服务期:2年

三、招募条件

    1、招募对象为隆阳区籍生源或父母户口在隆阳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5年以来未就业的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四、报名事宜

        凡符合条件者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就业登记证原件、5分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报教育教学岗位需带教师资格证书)于2007年11月16日到区人才服务中心(隆阳区人才市场)报名。教育教学岗位限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名;新农村建设岗位限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名。

        报名时交考试费80元。

五、组织考试

        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1)考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个科目,闭卷考试,参考书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指南》。

(2)有关事项:

        考试时间:2007年11月24日上午8:30—10:30。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07年11月23日到区人才服务中心(隆阳区人才市场)领取。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六、资格确认

        经笔试后,分教育教学和新农村建设两个岗位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各确定20名拟招募人员(不设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报市项目办审定。区项目办根据市项目办审定的名单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入选大学生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服务协议》(在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招募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告知所服务的岗位、联系方式及培训时间、地点。并将最终确定名单上报省市项目办。

七、志愿者待遇

        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600元/月的生活补助;交通补贴200元/年,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元/年。

八、政策支持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授予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授予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其中,表现优秀的授予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二)获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省内硕士研究生,总分分别加10分、8分、5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各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获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志愿者,2年内可以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省内国家公务员,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转回原籍,档案转入区人才市场免费托管。

(五)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简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六)志愿者服务期间,乡镇党委对驻村的志愿者进行综合管理,按相关规定程序可任命为村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团支部(副)书记、妇委会主任,使志愿者参与两委班子工作。

(七)在隆阳区志愿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愿意在隆阳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就业的,设专门岗位报考,凡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志愿者,被录用后即办理转正定级。志愿服务期不满2年或考核不合格及未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志愿者,不得享受此优惠条件。

联系电话:0875-2122319(团区委办公室)  

                    0875-2207952(区人才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隆阳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地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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