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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4-01-03 10:23:48  浏览:  字体:   作者:  来源:本文来源:隆阳新闻网  打印正文

2013年12月31日,隆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根庆主持会议,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廷金,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区二届、三届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区开发建设情况视察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工作评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坝区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调查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2013年隆阳区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隆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总结》、《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朱凤玲辞去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隆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议并通过了李廷金代表区人民政府所做的《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