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期)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公示名单

索引号
01525727-1/2025090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配给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9-02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秉承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261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增减共同居住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或拨打0875-3067239、3067219反映。

序号

姓名

增加

减少

增减后保障人数

备注

1

杨贵

3

0

6


2

柳树华

2

0

3


3

苏发昌

2

0

4


4

杨文正

0

1

1


5

何永香

0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