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小学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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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根据《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的通知》(隆发〔2022〕1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隆阳城区小学招生办法的补充通告》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优质均衡,严控规模。从2022年起,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云政教督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按照小学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的要求,严格按办学规模核定中心城区小学招生数量。
(二)公平公正,分批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网络报名的形式,按照直接录取、排序录取、调剂保障进行分批次录取,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二、招生方式
公办学校采用网上报名、实地审核、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民办学校采用现场报名、学校初审、网络提交、网上录取。
三、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2026年城区20所小学共招收105个教学班,预计招收学生4630人,具体指标如下:
永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5个班,200人;
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6个班,270人;
九隆教育集团第三小学:4个班,180人;
九隆教育集团第四小学:3个班,135人;
九隆教育集团第六小学:3个班,135人;
九隆教育集团第七小学:4个班,180人;
九隆教育集团第八小学(原北关小学):3个班,135人;
实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8个班,360人;
实验教育集团吾悦校区:9个班,405人;
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4个班,180人;
实验教育集团博文校区(原东城校区):6个班,270人;
示范教育集团本部校区:8个班,360人;
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6个班,270人;
示范教育集团学府校区:6个班,270人;
青华教育集团一校区(原本部校区):8个班,320人;
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原官田校区):4个班,180人;
青华教育集团三校区(原红花校区):6个班,270人;
保山市智源小学:5个班,225人;
曙光小学:4个班,180人;
保山市天立学校:3个班,105人。
五、志愿填报
(一)片区房产居民户子女
1.双志愿填报
属实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实验教育集团吾悦校区、示范教育集团本部校区、永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青华教育集团一校区招生片区的,每生须填报两个志愿。
(1)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
(2)第二志愿
第二志愿为距离第一志愿学校片区相对就近的一所学校或上述5所学校服务片区以外监护人房产所在的片区学校。具体如下:
实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第二志愿可填报九隆教育集团(第三、第四、第六小学)、示范教育集团学府校区、实验教育集团博文校区;
实验教育集团吾悦校区:第二志愿可填报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
示范教育集团本部校区:第二志愿可填报示范教育集团学府校区、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
永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第二志愿可填报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九隆教育集团第三小学;
青华教育集团一校区:第二志愿可填报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青华教育集团三校区。
注:填报双志愿须完整填写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相关信息。
2.单志愿填报
属九隆教育集团(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小学)、示范教育集团(学府校区、火车站校区)、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博文校区)、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三校区)、保山市智源小学招生片区的,每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二)拆迁租房户子女
租住在九隆教育集团(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小学)片区、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片区、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片区、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片区、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三校区)片区的拆迁租房户子女,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租住在其他学校片区的拆迁租房户子女,可在上述学校中选择1所离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每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三)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根据实际租住情况,相对就近选择双志愿学校(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九隆教育集团第三、第四、第六小学,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或单志愿学校(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九隆教育集团第七、第八小学,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三校区)进行报名,具体如下:
1.租住在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九隆教育集团(第三、第四、第六小学)、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片区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须填报二个志愿。
(1)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为租住地所在片区学校。
(2)第二志愿
永昌教育集团兰城校区:第二志愿为九隆教育集团第七小学;
九隆教育集团第三小学:第二志愿为九隆教育集团第七小学;
九隆教育集团第四小学:第二志愿为九隆教育集团第七小学;
九隆教育集团第六小学:第二志愿为九隆教育集团第八小学;
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第二志愿学校为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或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任选一所)。
2.租住在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九隆教育集团(第七、第八小学)、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三校区)片区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只填报片区所在学校一个志愿。
3.租住在示范教育集团(本部校区、学府校区)、实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吾悦校区、博文校区)、永昌教育集团本部、保山市智源小学片区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由以下志愿学校保障,选择双志愿学校报名的,均参照上述第1点双志愿填报方式报名;选择单志愿学校报名的,均参照上述第2点单志愿填报方式报名。具体对应志愿学校如下:
租住在示范教育集团本部校区片区的,可选择九隆教育集团第八小学、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3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报名。
租住在示范教育集团学府校区片区的,可选择九隆教育集
团第六、第八小学及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3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报名。
租住在实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片区的,可选择九隆教育集团第三、第四、第六、第八小学4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报名。
租住在实验教育集团吾悦校区片区的,可选择九隆教育集团第八小学、实验教育集团锦绣校区、示范教育集团火车站校区、青华教育集团二校区4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报名。
租住在永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片区的,可选择九隆教育集团第七小学报名。
租住在保山市智源小学和实验教育集团博文校区片区的,可选择永盛街道大堡子小学报名。
(四)民办学校
选择曙光小学、保山市天立学校的,只需填报一个志愿。
六、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
(一)第一批次录取
1.符合第一批次类型
第一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监护人任意一方及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房产证地址一致。
第二类: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无房产,长期在片区祖产居住,监护人任意一方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该祖产一致。因历史遗留问题门牌号或产权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经街道社区或不动产管理中心查验房屋坐落属同一地址同一房产。
第三类: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但监护人任意一方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正常填报志愿,但仅参加第一类、第二类录取结束后的剩余指标排序,如没有剩余指标将自动顺延到第二批次)。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下达招生指标数时,直接录取。
(2)排序录取。第一类和第二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指标数时,按不动产备案登记时间或房产产权证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录取,录满为止。第三类报名对象录取需在第一类、第二类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指标的情况下,参照上述排序录取程序进行录取,如没有剩余指标将自动顺延到第二批次。
特别说明: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与以下四类房产一致(满足其中一类即可),按排序进行录取。
商品房住户:按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时间或不动产备案登记时间先后排序;
自建房住户:按监护人房产产权证时间或建房批示(无产权证的)时间先后排序;
安置房住户:按监护人购房合同、安置合同或房产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排序;
保障房住户:按监护人购房合同、安置合同或房产产权证时间先后排序。
(二)第二批次录取
1.符合第二批次类型
第一类: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一、二、三类对象。
第二类:拆迁租房户子女。报名时须提供拆迁指挥部证明、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微信平台-房产查询结果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学校后续将到居住地实地审核。
2.录取方式
(1)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一、二、三类双志愿填报对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第二志愿学校保障入学。
(2)拆迁租房户子女。对符合录取条件的,由报名学校直接录取。
(三)第三批次录取
1.符合第三批次类型: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登记微信平台-房产查询结果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租房合同以及下列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一是监护人用工合同和连续缴满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二是监护人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银行工资流水材料;
三是监护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到报名时满6个月)、营业铺面租赁合同、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收支流水;
后续将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和学校对务工、经商、居住等情况的真实性开展实地审核。
2.录取方式
(1)双志愿录取
建立进城务工及外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招生调剂保障机制,优化调整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招生办法,采用直接录取—电脑派位录取—第二志愿调剂录取的方式进行保障。即:当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启动电脑派位录取;未被派位录取的,由第二志愿学校调剂保障入学。同一家庭大孩已经就读的,二孩或三孩等可以优先保障到大孩在读学校,不参加电脑派位。
(2)单志愿录取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由报名学校直接录取。
七、优待对象
1.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等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根据优待对象条件,从优待文件中的学校名录中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2.在职在编在岗的小学教职工子女及孙辈可在现任教学校就读。
3.上述优待对象不占招生指标。
八、时间安排
4月20日至26日,网络报名;
4月27日至5月3日,城乡联动实地审核;
5月4日至10日,学校初审;
5月11日至17日,电脑派位、区教育体育局终审;
5月18日至29日,遗留问题解决。
九、工作纪律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城区所有招生学校要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好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方案〉的通知》(隆发〔2022〕18号)、《实验教育集团东城校区、青华教育集团红花校区划片招生方案》(附件4)等划定的片区进行招生。
2.一经录取,按照云南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籍信息,后续不再办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籍互转。
(二)纪律要求
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营私舞弊,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严禁容留借读、寄读、旁听生和空挂学籍;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坚决维护教育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学校需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自2022年开始,同一房产经网络报名系统登记获得入学资格后,6年内只能使用1次(多孩家庭除外)。认定监护人住房完全产权登记时间和户籍落户时间截止于当年城区小学招生通告发布之日。
(二)已被审核录取的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录取学校不得拒收。
(三)监护人网络报名上传材料时须慎重,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小学入学资格。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上传材料的更替。符合报名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报名的,待网络报名录取结束后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调剂保障入学。
(四)适龄儿童不在监护人任意一方户口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保山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参照附件3进行截图提交并由学校入户核查。
(五)监护人进行网络报名后,学校入户实地核查报名信息及入住情况。其中,监护人拥有原五小片区完全产权住房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实验教育集团本部校区或青华教育集团一校区报名(选择青华教育集团一校区报名的,须有一孩已在该校符合条件就读)。
(六)曙光小学、保山市天立学校均采用现场报名(即:监护人到校由学校现场组织报名并进行网络提交),报名条件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进行审核,当报名人数超过指标数时启动电脑派位录取,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初审,区教育体育局终审。
(七)在排序录取过程中,若因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同一天导致排序人数超出招生指标数时,以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产权证交件时间先后顺序为排序依据。(教体部门函请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
(八)根据实验教育集团吾悦校区现有设施条件、办学规模以及学校建设完成情况,2026年按9个教学班405人下达招生计划数。其中,180个计划指标用于保障吾悦地产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不动产备案登记时间或房产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录取,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由第二志愿学校保障入学。其余指标用于保障学校片区内吾悦地产外住户子女入学。
学校片区内吾悦地产外的服务片区招生录取方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吾悦地产业主子女和学校片区内吾悦地产外住户子女分开排序。学校片区内一方有剩余指标,可调剂给另一方使用。
(九)自2026年开始,报名就读青华教育集团一校区的,严格按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优化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校区2026年秋季入学招生办法的通告》执行。
(十)自2025年开始,永盛街道东方明珠、乾隆府小区业主子女小学入学办法按《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永盛街道东方明珠、乾隆府小区业主子女小学入学办法的通告》执行。
(十一)省会城市、一线城市和直辖市的户籍居民,到隆阳区移居购房但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未转入隆阳的,可视为房户一致批次参与报名。
(十二)在隆阳区的旅居人员子女有入学需求的,参照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办法进行保障入学。
(十三)除本通告特别明确的上述事项以外,其他学校的录取办法不变,延续执行2022年以来的相关政策。
(十四)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十五)咨询电话
区教育体育局:李老师、杨老师0875-2122924
保山市智源小学:尹老师18987519599,翟老师15025093185
曙光小学:蒋老师17387568227
保山市天立学校:杨老师15887003682
实验教育集团:
本部校区 樊老师13577523687
吾悦校区 吴老师15331530177
锦绣校区 饶老师18288147578
博文校区 刘老师18788067718
青华教育集团:
一校区 李老师0875-2862738,18725395091
二校区 余老师15025015450
三校区 孟老师0875-2862738,17787501320
示范教育集团:
本部校区 刘老师0875-2122262
火车站校区 普老师18987517863
学府校区 李老师18987502587
永昌教育集团:
本部校区 万老师18808750812
兰城校区 苏老师15969340538
九隆教育集团:
第三小学 王老师15987511066
第四小学 段老师0875-2225785,15087530640
第六小学 林老师0875-2160865,13194909666
第七小学 骈老师0875-2161763,18108836606
第八小学 杨老师15718750198,15287583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
(十六)监督举报电话
区级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
(以上电话号码均为办公电话)
附件:1.保山不动产手机查询指南
2.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永盛街道东方明珠、乾隆府小区业主子女小学入学办法的通告
3.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优化青华海实验小学本部校区2026年秋季入学招生办法的通告
4.实验教育集团东城校区、青华教育集团红花校区划片招生方案(备注:实验教育集团东城校区现已更名为:实验教育集团博文校区;青华教育集团红花校区现已更名为:青华教育集团三校区)
5.保山市智源小学招生服务片区示意图
6.保山市智源小学招生服务片区相关说明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