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审计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 索引号
- 58239413-3-/2020-122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红十字会
- 公开目录
- 主题词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年12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要求,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4月11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3名审计人员,组织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317.20万元捐赠资金,延伸审计了1家红十字会, 7个政府机构和单位,1家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隆阳区红十字会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隆阳区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其它公开募集的慈善组织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317.22万元,支出317.22万元,无结余。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01.05万件(其中已折价198.11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96.15万件(其中已折价196.85万元),结余4.90万件(其中已折价1.2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保山市隆阳区迅速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部门职责,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制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社会捐赠款物方面。
1.促进捐赠款物的高效使用,促进资金及时拨付3.42万元。
隆阳区红十字会截至2020年3月25日接收省红十字会众筹APP社会捐赠款3.42万元未及时拨付,其中:2020年3月12日拨入1.39万元,2020年3月17日拨入1.35万元,2020年3月18日拨入0.68万元。
针对审计指出的社会捐赠款未及时拨付的问题,隆阳区红十字会加快资金分拨速度,于2020年3月26日将上述资金及时拨付。
四、审计建议
(一)及时拨付捐赠资金,促进捐赠资金的高效使用。
(二)健全捐赠物资登记台账,进一步细化物资发放程序。
(三)强化下拨专项物资的管理。针对目前暂处未使用状态的物资,要做好储备保管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污染,并开展经常检查,确保应对不时之需。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本报告及相关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情况表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物资情况表
附件3: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表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
2020年4月22日
- 附件:【附件1-3】 附件大小: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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