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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招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2007-10-28 10:17:18  作者:隆阳区招商局  来源:隆阳区招商局  浏览次数:3    责任编辑:fb_ln

  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发[2005]30号)文件精神。隆阳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更名为隆阳区招商局,升格为正科级,为隆阳区政府直属机构,并作为隆阳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根据省、市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职能。

  2、区政府对外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3、区政府投资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新增的职能

  1、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职能。

  2、区外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

  3、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区投资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区招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利用外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开展经济社会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研究全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我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规划和中、长期计划;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区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

  (四)承办区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批、实施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中涉及区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

  (五)指导、协调区投资、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

  (六)管理、使用区政府核拨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区外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会同计划、财政部门对申请使用区外横向联合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上报。

  (七)调查研究、收集信息,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项目的开发、编制,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包装、推介、签约工作,开展网上招商和咨询服务。

  (八)指导区相关部门招商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办法》、《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十)完成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区招商局设四个职能股室(其中,两个股加挂一块牌子):

  (一)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建章立制并督查落实;负责本办的会议组织和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统计、财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人事、保卫、后勤服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会工作;负责上级党委安排的组织、宣传、纪检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安排的相关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商引资股(加挂企业服务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我区对国内外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规划和长期计划;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区全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牵头参与、组织省、市、区政府对国外和港、澳、台的重要招商引资活动;牵头参与、组织省、市、区政府组织的国内重要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及资料进行宣传、推介、跟踪、服务;协调组织重点项目的谈判、签约;承担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相关工作的调研。

  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及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项目的前期综合汇总协调和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开展项目的开发、收集、筛选、分类、汇总、储备、推介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投资商名录库建设和管理。

  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协调及服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评比、表彰;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依照《云南省招商引资促进条例》等法规,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对侵害企业的行业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编制外来企业名录,建设和管理外来投资企业信息库。

  (三)政策法规与信息股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宣传、咨询、完善工作;研究全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研究国家及省、市有关行业发展扶持政策,为我区新上项目提供政策、法规指导服务;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投资、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督办股(加挂隆阳区投资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全区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区直相关部门、乡(镇)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绩效评价;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对区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招商引资、经济合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引资合作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承担相关的调研工作。

  负责协调、服务、管理区投资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对“窗口”部门联办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和管理服务;对进驻中心各“窗口”单位人员进行绩效及年度考核管理;编制外来投资企业及群众办事指南,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证照办理的咨询、释疑、相关信息的发布等事项;处理中心办理事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纠纷。

  四、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区招商局行政编制3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9名,工勤人员2名,总编制14名。

  (二)领导职数

  区招商局设领导职数一正二副,股级领导职数4名。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隆阳区招商局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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