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推举工作正在进行
2007-11-12 10:28:4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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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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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章程》规定和保山市残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召开保山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隆阳区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将2007年11月中旬召开。目前,隆阳区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推举工作正在进行。
此次代表大会是隆阳区55778万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代表的推举工作按照既要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进行。一、此次代表大会共有正式代表总数160名。其中:来自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00名,区直单位的60名。代表中残疾人100名,占代表总数的62.5%。二、代表推举条件。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三是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四是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五是一般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三、代表比例。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占60%以上,残疾人代表中五类残疾(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智力残亲友、精神残亲友)各占适当比例;相关部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占一定比例;妇女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残疾人代表也有一定数量。四、代表产生。区直机关、团体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由区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干部为指定正式代表;其他代表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推举公示后产生。五、有关要求。一是残代会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方针和任务的确定与落实,残联领导机构的确立,是残疾人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挑选,真正把能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的优秀代表推举上来。二是及时安排专人落实代表推举工作,做好代表的推举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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