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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材料一
2007-10-29 16:19:1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6    责任编辑:fb_ln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知识产权”的范围作了以下定义: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
    7.未披露过的信息(商业秘密)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
    1、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3、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4、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5、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隆阳区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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