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再就业优惠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下岗失业人员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手续。
申请继续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应持有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年检《再就业优惠证》,申请办理本年度减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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