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及费用报销程序:
一、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工作的省直参保人员
1、本人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
2、交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加盖公章
3、报省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二、探亲出差期间在异地发生急诊住院的参保人员
1、疾病发生3日内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开具证明 2、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持证明到省医保中心备案
三、因病情需要转省外治疗的参保人员
1、医疗机构主任医师会诊填写《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
2、报省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申报时间:每月1-10日
[门诊报销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
2、门诊处方
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申请表》
持原件)、备案证明(原件)。
[住院报销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出院证或病情诊断书
4、《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5、《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异地就医申请表》或《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所
Copyright © 2007 BaoShan XXX All Rights Reserved
隆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隆阳网管中心制作及维护 电子邮箱:info@longyang.gov.cn 滇ICP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