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保山市交办的第四批次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涉及隆阳区1件。隆阳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督察组交办件全部转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截至4月10日,督察组交办保山市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1批次2件,涉及隆阳区1件。 各单位转办件统计 序号 单位 总计 来电 来信 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1
4月10日上午9:00,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四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64件(来电55件、来信9件),涉及10个州(市),昆明市28件,曲靖市11件,昭通市、大理州各5件,楚雄州、红河州各4件,文山州3件,保山市2件,丽江市、西双版纳州各1件,其他州(市)当日未收到举报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
(2021年4月修订)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隆阳区投资促进局编制了《隆阳区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有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如信息项目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免费公开的信息可参看区投资促进局编制的《隆阳区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
(2021年4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隆阳区医疗保障局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2021年4月修订)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方便军人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二、公开主体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主体。 三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 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三) 来源: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04-09 15:58:31 【字体:大 中 小】 4月9日上午8:30,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三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57件(来电52件、来信5件),涉及10个州(市),昆明市27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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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修订) 为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隆阳区商务局编制了《隆阳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有关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如信息项目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免费公开的信息可参看区商务局编制的《隆阳区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