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5年烤烟生产考核奖励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15_C/2017-020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瓦政发〔2016〕11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05
瓦政发〔2016〕11号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5年
烤烟生产考核奖励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烤烟产业村、乡直各单位、区直部门各派驻机构:
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市场、质量、规范”为主线,严格控制总量,更加注重质量,规范生产经营,稳定种烟效益,深化改革创新,继续保持瓦房烤烟产业稳健发展良好态势,巩固提升烤烟产业在瓦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狠抓《保山烤烟综合标准》的贯彻落实,圆满完成了烤烟生产收购各项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动全乡烟叶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烤烟生产的意见》(瓦政发〔2015〕9号)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兑现2015年烤烟生产考核奖励,并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资金从区级兑现奖金中列支。
一、2015年烤烟生产担烟奖
全乡各村共完成烤烟生产任务3500担,应兑现奖金35000元,实兑现奖金35000元。分别为:
瓦房村交售任务270担,兑现奖金2700元;
桂花村交售任务702担,兑现奖金7020元;
党西村交售任务30担, 兑现奖金300元;
瓦河村交售任务135担,兑现奖金1350元;
保和村交售任务400担,兑现奖金4000元;
油房村交售任务400担,兑现奖金4000元;
党东村交售任务1215担,兑现奖金12150元;
上寨村交售任务270担,兑现奖金2700元;
梅兰山村交售任务78担,兑现奖金780元。
二、烤烟生产先进个人22人(荣誉证书各一本,奖金各200.00元,合计4400.00元)
(一)乡工作队烤烟生产先进个人(9人)
刘金荣、李玉亮、石亚艳、杨美春、杨友军、杨永军
王子聪、朱加良、李能钦
(二)村(社区)烤烟生产先进个人(9人)
张金顺、张文军、杨美强、杨志周、孔九学、赵余桑
胡有余、蒙从荣、李成虎
(三)技术员烤烟生产先进个人(4人)
张 晋、杨 策、杨晓松、杨绍先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瓦房彝族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