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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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3-0-06_B/2017-021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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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瓦政发〔2016〕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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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10

瓦政发〔2016〕250号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全乡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切实抓好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乡党委、政府已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村委、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建设生态文明、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以林业产业的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又好、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创建平安瓦房、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森林生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我乡林地和农地相互交错,野外用火现象较多。各村委会、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将森林防火列为当前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火责任,按照森林防火“五落实”的标准,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开好森林防火专题会,及早部署春防工作,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书);继续实行村委会、重点林区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责任制和“森林防火学生家长责任通知书”签订制度,全面细致地做好防扑森林火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挂片、班子成员挂村、村委会成员挂组、小组长挂地块的网格化管理制度,真正把防火地块落实到了人,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加强全员责任意识。

三、强化舆论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无期性的工作,是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的重要途径。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各村委会、各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充分利用广播、各类会议等媒介,通过开设宣传栏、粘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和中小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林区周边、入山路口和村寨的森林防火标语(牌)、防火须知宣传内容建设,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内容,公路、道路、集镇有宣传标语,努力营造领导重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四、加强火源管理,减轻林区火险压力

抓好火源管理是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根据多年的森林火灾统计情况分析,99%以上的森林火灾均为人为用火不当引发。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戒严期之前,认真做好林下割除、清理林区公路和清山清林等各项降低林内火险隐患工作,变被动打火为主动防火。同时,要认真开展“两监管、三检查”活动,加强野外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管理,杜绝在重点林区、林区结合部随意用火,做到时时设防、处处设防、人人设防,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村。要加大对火源的监管和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好对痴、聋、呆、哑、精神病等五类人群的登记造册和落实监护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林区放牧人员、游玩人员以及林区生产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要坚持“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切实抓好重点公益林区、退耕还林造林区等重点部位的火源管理,重点做好清明节、“五一”节和戒严期等重要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采取增加巡护密度、在入山路口设卡检查、严堵火源进入林区等有效手段,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防重点部位和重要时段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严格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2017年的森林防火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戒严期为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不准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荒、烧地、上坟烧香烧纸,不准使用明火,不准燃放烟花爆竹。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火源和农事用火管理,严防跑火殃及森林。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用火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遏制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继续严格执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和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主要村委会支书、主任、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村委会和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把森林防火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要时段、森林火灾易发频发区的督查工作,重点检查领导是否重视、经费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火源管理是否严格、安全防范意识是否提高等内容。对检查出来的各种火险隐患和存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及时研究解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若松懈麻痹、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超前谋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准备

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各成员单位要及早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每个村委会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细化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做到扑火组织、扑火机具、扑火经费、扑火训练、扑火措施“五落实”。切实强化扑火一线的组织指挥,建立村委会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统一行动,分工明确的指挥体系。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坚持科学指挥,综合分析“天、地、人、时”等火场要素,制定科学方案、灵活运用战法,合理选择战术,重拳出击打歼灭战,实施科学扑救。要从“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小火当大火打”的原则出发,及时将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确保无人员伤亡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要切实加强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做到森林防火期24小时有专人值班,有领导带班。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内业管理,做到各种记录及时、准确、齐全、规范。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