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7-7/20260626-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隆财办函〔2026〕12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6-26

A

公开

关于隆阳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答复

隆财办函〔2026〕12号

左耀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瓦马乡小蚕共育及蚕桑产品加工车间项目资金扶持的建议》(第8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成功申报了《瓦马乡汶上村等2个村小蚕共育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40万元,用于在瓦马乡汶上村建设小蚕共育中心790平方米,配置恒温自动化调配设备4组,消毒池10口,共30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实现年育种3000张,可带动300余户种桑养蚕户,预计每年可实现户均增收1000—2000元,并向易地搬迁点群众提供长期就业岗位10个,临时岗位10个,实现“家门口”务工;有效提升蚕茧产量、质量(每张种可增产3—10公斤,整体高10—20%)。

下一步将积极争取下一年常态化帮扶资金、沪滇资金,将该车间项目作为重点储备项目予以优先申报和争取,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瓦马乡蚕桑产业散、小、弱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解决全乡蚕农扩产需求及蚕桑产业链条短、桑秆桑叶资源化利用不足的问题,可以改变村集体增收依赖传统养蚕服务,缺少深加工增值板块的现象,项目落地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吸纳就近务工,相关诉求贴合产业发展实际。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给予资金扶持建成瓦马乡小蚕共育及蚕桑产品加工车间项目事宜,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瓦马乡汶上村等2个村小蚕共育中心建设项目已通过2026年度中央衔接资金安排140万元,请瓦马乡按照衔接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于2026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及时验收移交,设备尽早投入使用,有效提升壮大集体经济,发挥项目资金效益;2.2026年项目申报已截止、指标分配完毕,当年无法立项。请瓦马乡在区级谋划2027年项目阶段,对接区农业农村局把蚕桑产品加工车间纳入项目储备,争取上级资金予以倾斜。如项目申报成功,隆阳区财政局会根据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保障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邹楠 2219000)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