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了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本次统计工作涵盖辖区内的所有党政机关,通过多方举措使得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了本次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
一是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文件的通知》、《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文件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契机,结合我区实际,以通知形式向全区党政机关发文,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全面梳理、统计。要求各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负责,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同时要求以纸质、电子两种形式报送,并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真实、有效。切实有效的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一方面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工作作为机关事务局工作重点来抓。另一方面建立年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每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对办公用房信息进行更新。再一方面把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统计报告纳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巡查考核内容。
三是完善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根据《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在年底前拟定《隆阳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并提请常委会讨论,旨在制定适合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及顺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管理办法。
本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成果显著,各单位积极性配合,所有数据全部按要求录入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系统。不仅摸清了全区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也为后期办公用房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数字依据,同时也为今后的办公用房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姜绍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