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缥镇中心集镇安置点果蔬分拣仓储交易中心招租公告

索引号
01525761-8-/2020-08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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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8-03

蒲缥镇中心集镇安置点果蔬分拣

仓储交易中心招租公告

 

受隆阳区蒲民公共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委托,现面向社会对蒲缥镇中心安置点果蔬分拣仓储中心就业扶贫车间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特发此公告。

一、招租概况

   (一)招租内容

蒲缥镇中心安置点果蔬分拣仓储中心(就业扶贫车间)占地19亩,冷库面积1000平方米,库容5000立方米,分拣大棚2000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具体参数以出租方测绘报告为准)。

(二)招租方式

采取公开招租(承租人报名2家以上采用竞价方式招租,少于2家采用双方磋商方式招租)。

(三)招租时间2020年8月8日早上9:30。

(四)招租地点蒲缥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招租底价人民币70万元/年。

(六)招租租期本次招租期为5年,租约期满后,在同等招租价格条件下,上一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招租程序

(一)公告由出租方委托蒲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8月4日前面向社会发布招租公告,公示期一共4天。

(二)报名1.报名资格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个体业主或企事业法人。凡参与招租的个人或企业,通过联系方式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用(5万元)后视为报名成功。如招租成功,报名费用转为保证金。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020年8月7日下午5点。

(三)参会准备承租者参加招租时,应带好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前入场,入场时应出示承租人本人及一名随行人员身份证并登记,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入场抽取招租号牌后参加会议。

三、合同签订及租金支付

(一)合同签订招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和出租方确认签订《租赁合同》及其附件,7个工作日后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弃权处理;弃权者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二)租金支付承租人须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后4年每年租金需在租赁合同签订日期前支付。

(三)移交手续办理移交手续按租赁起始日前1个工作日办理租赁移交手续。移交后,经营所需证照由承租方自行申领和年检,所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扶贫车间租期满后再招租时,租金根据相关政策及市场价格情况重新进行定价,原承租者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其他事项

1.承租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就业用工时,必须长期使用本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6人;短期使用本镇劳动力不少于15人。

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自行办理齐备各类经营证照。

4.出租方拥有车间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因承租方原因出现损坏情况,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5.蒲缥镇中心安置点果蔬分拣仓储中心就业扶贫车间项目招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招租公示发布于隆阳区政务平台、蒲缥镇政府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平台。

6.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确因经营需求,需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或新增基础设施、设备的,要与出租方达成协议并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

7.本次对外公开招租的扶贫车间为国有资产,如在租赁期内由于政府需要,出租方需收回冷库,出租方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不对承租方的改造装修、设备设施等费用给予补偿。

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隆阳区蒲民公共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

 

报名电话:2836030

 

 

 

 

 

 

 

         蒲缥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