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索引号
01525701-X/2025123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30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召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五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杨培发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干部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杨海花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杨红艳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赧华英 隆阳区司法局科员

(四)听证代表

早明洪 永盛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区人大代表

韩德安 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区人大代表

吴秀黎 永昌街道办事处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政协委员

孟庆兰 九隆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会主席、政协委员

董 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

朱照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师

赵文云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段智平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人

周应果 区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

杨 涵 区委政法委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股股长

张春光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二级警长

尹福明 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股负责人

孙陆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股长

张雪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办

陈绍进 区信访局工作人员

王兴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股负责人

谢 丞 永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洪 永昌街道上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饶东 兰城街道自然资源所业务员

张永平 兰城街道沙滩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皓天 九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荣 九隆街道太保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欧阳国多 青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杰兵 河图自然资源所所长

江明鸿 板桥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石宏洁 板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晓宇 金鸡自然资源所所长

董力嘉 辛街乡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长

王建成 丙麻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郭 烨 瓦渡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杨晨曦 瓦渡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锦涛 水寨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杨玉光 瓦窑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晓祺 瓦马乡人民政府村规办负责人

杨华伟 瓦房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志虎 杨柳乡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心副主任

杨应波 潞江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 俊 芒宽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林方 芒宽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丁 义 保山博远土地事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施 程 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

四、其他事项

(一)《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随本公告已经在第2号公告确定的网站上予以公布,请代表自行下载。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将需准备发言的要点书写在听证会材料所附的意见表内。

(三)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附件:1.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2.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反馈表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