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12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1-26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实施办法》规定,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举行了《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对《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编制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经过整理、归纳、形成了修改意见。现将听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2025年12月5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举行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法和听证会参会通知等内容。2025年12月30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举行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二)会议情况。2026年1月16日上午9:00至11:00,《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证会在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共37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方案草拟单位代表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代表31人,听证记录人1人。听证主持人由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杨培发担任;决策发言人由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海花担任;听证监察人由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红艳、隆阳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赧华英担任;听证记录人由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杨超担任。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41人,实到代表31人,包括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市级相关部门代表等。
听证会共有五项议程:
1.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
2.决策发言人就《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作简要说明;
3.方案草拟单位就《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4.听证代表对《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
5.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二、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参会代表提出许多建议和意见,经过梳理、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1. 建议《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对2012年11月以前建成的存量如何处置进行明确;2. 建议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乡镇(街道)职能职责定位,增加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责任,细化具体标准、时限和要求;3. 建议对产权不清、历史遗留违建、建设时间难以界定等问题的情形,明确判定依据;4. 建议进一步精准细化违章搭建类型清单,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操作细则,优化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5. 建议进一步发挥宣传引导作用,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守法意识;6. 建议引导志愿者、居民等共同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管、共享;7. 建议建立特殊群体帮扶机制,兼顾处置力度与民生温度。
三、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区自然资源局梳理归纳后进一步优化了实施方案草案。一是2012年11月以前建成的存量问题,优化方案对排查发现的不属于整治范围的其他违章搭建问题(2012年11月以前违章搭建、集体土地上违章搭建等),要一并造册登记,查清违建面积、责任主体等基本情况,形成违章搭建行为信息采集表和其他问题清单,纳入日常监管,具备处置条件的违章搭建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对产权不清、历史遗留违建、建设时间难以界定等情形认定问题,采取上报工作协调机制综合研判进行处理。
三是方案内容上职能职责定位不清晰、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责任未明确、违章搭建类型清单和分级分类处置措施不细、宣传不足、居民参与度不高、未建立特殊群体帮扶机制等问题,对方案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完善。
此次听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代表们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建议和意见,发言积极性高,大局意识强,决策发言人也耐心细致地给予解释和说明。会议在有序、和谐的环境下进行,既达到预期效果及目的,又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程序要求。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按相关文件要求,将《隆阳区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转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