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 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01525701-X/2023-00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前期准备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5-18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第 1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隆阳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隆阳区瓦渡乡安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安和一、二、三、四组,浪坝村民委员会上坡处小组、河西三组、横山小组集体土地 11.4192公顷。详见附件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1.4192公顷。 规划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7日由瓦渡乡人民政府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500千伏隆阳(保东)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