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01525701-X/2024120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前期准备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隆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隆阳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依法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1.5510公顷,共涉及3乡(街道)3个社区村(居)民委员会3个村(居)民小组,具体为兰城街道汉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四居民小组,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栗树居民小组,辛街乡胡家社区村民委员会南村村民小组详见隆阳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2024年度第十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