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现状调查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0126-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1-26
建设项目名称: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云南高阳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为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土地的法定程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土地现状调查是土地资源调查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征收土地准备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前提,对拟征收土地现状的全面统计和分析,编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土地现状调查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1、根据拟征收土地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进行分析,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
2、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实地调查。
实地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须经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力人签字认可,如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修改。
3、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1、拟征收土地调查对象
本次拟征收土地调查对象为: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调查面积13.7708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
2、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的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用途涉及城镇村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工业用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3、拟征收土地概况
(1)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山中心城市东南部保山工贸园区,东与瓦渡、丙麻、西邑乡接壤,西与汉庄镇、辛街乡相连,北连河图街道,南邻辛街、西邑两乡。
拟征收隆阳区永盛街道杨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杨官屯)、第五村民小组,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朱家第一村民小组,小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下排),方官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方家屯),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大湾)、第五村民小组(下龙塘),陶孔社区居民委员会霍家第一村民小组、霍家第三村民小组,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一村民小组(清水)、第十二村民小组(干沟),大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湾第二村民小组、大湾第六村民小组,羊邑社区居民委员会象山村民小组,辛街乡阿今村民委员会等2个乡镇10个村民委员会15个村民小组集体土地。
(2)当地人口及社会经济情况
永盛街道于2017年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保山市隆阳区下辖街道,由隆阳区汉庄镇、辛街乡、西邑乡部分行政区域调整设立,划归保山工贸园区进行托管,永盛街道位于保山中心城市东南部保山工贸园区,东与瓦渡、丙麻、西邑乡接壤,西与汉庄镇、辛街乡相连,北连河图街道,南邻辛街、西邑两乡,下辖团山社区、龙潭社区、大堡子社区、小堡子社区、杨官社区、方官社区、大栗树社区、陶孔社区、盛家社区、王海社区、大湾社区、羊邑社区12个城市社区,168个居民小组,街道办事处驻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阳路12号。街道容纳服务居民18916户、66651人,目前管理服务居民12916户、54027人。国土面积122.1平方公里。
辛街乡隶属于保山市隆阳区,地处隆阳区南部,东与汉庄镇、西邑乡相连,南与施甸县接壤,西与蒲缥镇交界,北与汉庄镇毗邻,行政区域面积108.51平方公里。
2023年,隆阳区实现生产总值453.18亿元,增长2.3%,其中第一产业90.25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156.11亿元,下降1.3%,工业增加值90.89亿元,下降1.1%,第三产业206.83亿元,增长4.1%;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5亿元,增长1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亿元,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7.1%,其中产业投资增长38.4%,占比51.4%,民间投资下降25.5%,占比1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8.9亿元,增长5.6%;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9479元,消费支出达20948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7713元、18903元,分别增长4.2%、9%;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649.12亿元、641.12亿元,分别增长15.8%、10.3%。接待旅游总人次1480.16万人次、增长10.75%,实现旅游总收入215.12亿元,增长19.5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6.《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
9.《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10.《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
1、统筹部署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统筹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
2、实事求是原则
土地现状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调查成果应真实反映土地现状,为政府决策和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提供可靠的数据。
3、调查成果确认原则
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经拟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签字确认,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相关权益。
1、项目调查组
为确保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有序推进并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专门成立了土地现状调查小组,并设立不同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进行实地调查;
(2)外业调查组:负责本项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
(3)内业资料整理组:负责对本项目外业调查数据的汇总和整理,根据实地调查,结合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4)质量检验组:对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成果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人员投入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及调查任务内容,共投入8人。组织沟通协调1人;外业调查人员5人;内业数据处理1人;质量检验组1人。
本次现状调查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9日。
本次拟征收的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3.7708公顷,其中农用地13.7708公顷(其中耕地6.9685公顷、园地面积2.0185公顷,林地面积2.4381公顷,草地面积0.4911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1.854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按权属和地类分:
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7708公顷(其中耕地6.9685公顷,园地2.0185公顷,林地2.4381公顷,草地0.4911公顷,其他农用地1.854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拟征地单位盖章的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详见附件1);
2、经土地权力人签字确认的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详见附件2);
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由永盛街道办事处、辛街乡人民政府组织,负责具体实施,为保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情权、参与权,拟征地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相关利益人参与本次现状调查,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附件1: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和权属汇总表
附件2: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调查确认表
附件3:隆阳区2024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附件4:现场调查照片
附件5:现场签字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