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云瑞村委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土地征收项目征地告知书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0-0226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前期准备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2-26
征地告知书
隆自然资听告字〔2019〕第41号
汉庄镇云瑞村委会: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战略,按隆阳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拟报隆阳区汉庄镇云瑞村委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将汉庄镇云瑞村委会左官第十八村民小组、庄龙第十二村民小组、双龙第十三、十四、十五村民小组,1个村民委员会,5个村民小组集体土 地0.1962公顷(农用地0.1962公顷)进行土地征收的报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云南省土地 管理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该项目拟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 民政府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2014年修订)和《隆阳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 发〔2010〕113号)文件执行,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补偿标准为水田6.4500万元/亩,园地5.3750万元/亩,其他农用地6.4500 万元/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相关规定进行。对被征地农户实行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二、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居民小组对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居民小组接到本告知书后,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5日
征地告知书
隆自然资听告字〔2019〕第42号
辛街乡大村村委会:
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战略,按隆阳区人民政府安排部 署,拟报隆阳区汉庄镇云瑞村委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 地,将辛街乡大村村委会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0119公顷(农用地1.0119 公顷)进行土地征收的报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该项目拟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 民政府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2014年修订)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发〔2010〕113号)文件执行,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补偿标准为水田6.4500万元/亩,园地5.3750万元/亩,其他农用地6.4500万元/亩。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相关规定进行。对被征地农户实行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二、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居民小组对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你居民小组接到本告知书后,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