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告

索引号
01525701-X/20250728-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审查报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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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7-2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国务院审批。我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用地预审情况〕该项目符合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定。2020年12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用字第530000202000011号)。

〔可研批复情况〕2020年12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发改基础〔2020〕1178号)。

〔初步设计批复情况〕2021年1月,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工程初步设计(云交审批〔2021〕2号)。

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31.209公里,总投资57.9685亿元。项目用地涉及怒江州、保山市,本次呈报保山市用地,路段全长101.009公里,涉及投资56.7787亿元。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

〔有关审核许可手续〕项目涉及占用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林地,已按要求办理林地相关手续[林资许准(滇)〔2022〕27号]、[林资许续(滇)〔2024〕8号]。

〔动工用地情况〕经我局核查,该项目已于2021年5月违法动工用地,项目正在建设,未全部建成

〔核减用地情况〕该项目在区(县)级审查中未核减用地。

二、申请用地现状

〔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云南同元空间规划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项目用地涉及隆阳区的1个乡4个村和1个国有单位,共18宗地(含集体土地17宗,国有土地1宗)。其中:17宗已登记发证,1宗未登记发证(1宗地未登记发证原因:相关权利人均未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发证,已经土地权利人现场指界确认并已签字盖章认可,同意项目用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项目申请用地范围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59.6013公顷,其中,农用地58.5735公顷(耕地8.3100公顷)、建设用地1.0080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0.7154公顷因无合法来源,相关建设用地按照违法用地发生前一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7154公顷(其中耕地0.1108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不涉及未利用地。(具体情况列表附1)

二是其他。除上述情况外,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还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地类差异情况: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涉及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城镇村范围0.2395公顷,结合国土变更细化调查成果、实地踏勘情况,地类认定为农用地0.2395公顷(不涉及耕地和可调整地类)。(具体情况列表附2)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59.6013公顷,其中,农用地59.5284公顷(其中耕地8.4208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园地26.4992公顷,林地20.2417公顷,草地0.0784公顷,其他农用地4.2883公顷)、建设用地0.0531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更新汇交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以及国有土地等最新不动产登记成果套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9.5860公顷,其中:农用地59.5284公顷(其中耕地8.420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园地26.4992公顷,林地20.2417公顷,草地0.0784公顷,其他农用地4.2883公顷)、建设用地0.0378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国有土地0.015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53公顷,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地类和面积准确。

〔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办理〕我局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将督促指导不动产登记机构依嘱托及时办理已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涉及已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不动产权利收回等情形的,一并依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等,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农用地转用情况〕本次申请将农用地59.5284公顷(耕地8.4208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9.5284公顷(耕地8.4208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利用地0.0198公顷;不涉及国有未利用地和国有农用地。

〔符合规划情况〕项目用地符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部分隧道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申请用地。项目部分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中的“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类型,保山市人民政府已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初步认定意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326公顷,均位于保山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初步认定意见范围内。该项目部分隧道工程穿越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经国家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申请用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土地利用计划〕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该项目用地中59.5482公顷(农用地59.5284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已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因涉及违法用地2.0820公顷,全为新增用地(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0787公顷),按照年度计划管理文件要求,涉及违法用地的70%,即1.457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0551公顷),使用我区本年度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的计划指标;剩余部分58.0908公顷,其中农用地58.0710公顷(耕地8.3657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申请由国家配置计划。

〔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预审意见〕该项目用地由省自然资源厅通过预审,与批准项目立项政府部门层级一致(项目预审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省自然资源厅预审的原因:项目为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的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涉及的隆阳区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根据原自然资规〔2019〕1号文有关要求,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用地预审),用地预审层级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110.5500公顷,其中农用地104.8936公顷(耕地35.083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2.7812公顷),其中保山市段用地预审控制规模101.5800公顷,其中农用地98.1039公顷(耕地31.403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0.1293公顷),因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优化线路走向,尽可能避让耕地等原因,申报新增用地超出预审控制新增用地规模13.0057公顷,其中农用地增加15.4979公顷,耕地减少6.9428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预审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现申报用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因为:项目用地预审阶段占用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20.1293公顷,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优化线路走向,在“三区三线”调整阶段已将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超出预审总面积12.80%,范围重合度6.88%,申请总面积超出用地预审总面积达到10%以及范围重合度低于80%。该项目为线性工程,跨度大、范围广、受限制因素较多,项目从可行性研究阶段(用地预审)到初步设计(用地报批),路线走廊带一致,但随着设计深度的不断加深,根据全线工程地质勘察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预留廊道(实验区)避绕关系等因素,为保证公路施工、运营安全,需对项目线位局部调整,用地边界进行优化,调整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①项目区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地形地貌条件复杂,同时地质、水文条件也相对复杂,软质岩分布广,岩性种类多,岩体破碎,风化、溶蚀较强烈,局部发育断裂、滑坡。对大部分路基、桥梁、边坡防护、隧道安全存在较大隐患,为避让不良地质地段,对部分路线位置进行调整,以保障施工、运营安全。②本项目路线设计充分考虑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茶马古道旅游开发的邻避、符合关系,为了避免公路修建对其造成不利环境影响,对部分路线位置进行调整。③项目范围为减少占用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环境敏感点,对部分路线位置进行调整。④项目范围为减少对公益林的占用,对部分路线位置进行调整。项目线路调整变化的必要性、合理性已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四、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耕地情况〕该项目共需补充耕地数量8.4208公顷、水田规模1.9798公顷、标准粮食产能58737.60公斤。该项目存在违法建设用地,但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和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

〔已补充耕地情况〕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8.4208公顷、水田规模1.9798公顷、标准粮食产能58737.60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530000202301031052,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土地征收情况

〔征收土地情况〕项目申请征收土地59.5860公顷,其中:农用地59.5284公顷(耕地8.4208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0378公顷、未利用地0.0198公顷。

〔符合公共利益情况〕隆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活动,为完善全省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符合《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政发〔2021〕4号,见第99页)、《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云政复〔2024〕28号)和《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云政办发〔2022〕1号,见第66页)。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征收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隆阳区人民政府提出,项目用地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我局审查认为,区人民政府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

〔征地补偿安置情况〕隆阳区人民政府提出,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承诺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要求,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

共涉及征收1个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涉及II区片,水田、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102.3120万元/公顷,旱地、园地、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91.3500万元/公顷,林地、草地补偿标准为33.799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7.4050万元/公顷(详见附表3)。加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4758.3209万元。该项目涉及违法用地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支付到位,迄今为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无异议,征地补偿符合现行标准。

该项目用地涉及安置人员1179人,计划通过货币安置1179人,社保安置1179人,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云人社复2023〕15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已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787.5800万元并全额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同时承诺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我局审查认为,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情况〕隆阳区人民政府提出,已与全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六、土地利用情况

〔供地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拟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位于山岭重丘区(Ⅲ类地区),设计速度分别为4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路基宽分别为8.5米、10米、12米、12.75米,路线全长101.009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83.475公里、桥梁工程31座、隧道工程2座、平面交叉工程19处、沿线设施工程6处。符合项目立项、初设批复。

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用地总面积为212.6902公顷,其中项目原有用地面积98.1045公顷(原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发生变更),新增用地面积114.5857公顷。经我局核实,本项目所需用地已纳入本次申报用地范围且不涉及三改用地。

〔土地使用标准情况〕与省自然资源厅用地预审批复相比,此次申报总用地规模超过预审批复12.80%,主要是路基工程超预审规模。

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二级公路,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计算项目总体指标为304.4004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212.6902公顷。

项目各功能分区具体建设内容,对应立项及初步设计批复情况,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计算,路基工程对应指标286.7193公顷,用地面积203.1905公顷(其中含原有用地98.1045公顷,本次申请用地105.0860公顷);桥梁工程对应指标5.2274公顷,用地面积3.8567公顷;隧道工程对应指标1.3210公顷,用地面积1.1199公顷;平面交叉工程对应指标1.5067公顷,用地面积0.8508公顷;沿线设施对应指标3.8799公顷,用地面积3.6723公顷。我局审核认为,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其他〕项目涉及违法动工建设,已建成部分为高黎贡山腾越隧道洞口,面积0.7664公顷。

〔审核结论〕我局审核认为,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符合项目立项及初步设计批复。项目用地节约集约。此项目已纳入我省节地案例库,与库内同类项目对比,单位用地规模位于1/2位。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已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七、地质灾害、压矿审批情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该项目建设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已按规定由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的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报告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报告已提出应配套建设地质灾害建设工程。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压覆矿业权审批情况〕涉及压覆1个探矿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马兵坡铁矿普查,该探矿权已注销,无需签订协议。对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手续的,保山市将不转发用地批复,隆阳区人民政府将不予供地。

八、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不涉及信访〕经我局核查,项目不存在信访问题。

〔违法用地情况〕经我局核查,项目已于2021年5月部分动工用地,于2021年7月停工,存在违法用地问题,违法用地面积2.9092公顷,其中,申请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2.0625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0625公顷,其中农用地2.0625公顷(耕地0.0696公顷);申请用地范围外边坡违法用地0.8467公顷。项目违法用地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0.8511公顷。

我局于2023年3月对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在2021年9月之前的2.0581公顷(申请用地范围内1.2114公顷,申请用地范围外0.8467公顷)违法用地按耕地10元/平方米、非耕地2元/平方米的标准,罚款5.2743万元;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0.8511公顷违法用地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照原《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罚款上限30元/平方米)从重处罚,罚款25.5338万元。以上共计罚款30.8081万元,并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各项处罚已于2023年3月执行到位。相关责任人员泸腾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王丕华、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孙仕华受到诫勉、通报问责处分,工程合同处副主任王雨秋受到批评教育处分。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用地范围内还存在非本项目主体的违法用地行为0.0195公顷,当事人对违法问题已自行整改复垦到位,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研究,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按照非立案处理。我局予以确认

〔违法用地占用自然保护区或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该项目违法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出具了意见,该项目不涉及破坏草原、湿地或违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规定的情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违法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出具了意见,未发现该项目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查。


附表:1、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地类追溯情况统计表

2、项目各项地类差异统计总表

3、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表1.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地类追溯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分县

地块编号

动工年份

追溯地类年份

涉及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面积

追溯后实际认定地类

备注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隆阳区

地块A

2019年

2018年

0.0458

0.0458

0.0367




0.0091



2018年

2017年

0.0109

0.0109

0.0091




0.0018



2014年

2013年

0.0039

0.0039

0.0030




0.0009



地块B

2019年

2018年

0.6226

0.6226

0.0620

0.0825

0.0682


0.4099



地块D

2019年

2018年

0.0127

0.0127





0.0127



地块E

2019年

2018年

0.0195

0.0195





0.0195



隆阳区合计

0.7154

0.7154

0.1108

0.0825

0.0682


0.4539



项目合计

0.7154

0.7154

0.1108

0.0825

0.0682


0.4539








附表2.项目各项地类差异统计总表


单位:公顷

数据类型

合计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套合结果

59.6013

58.5735

8.3100

26.2109

20.1664

0.0557

3.8305

1.0080

0.0198

地类差异原因

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地类追溯

涉及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地类面积

0.7154

/

/

/

/

/

/

0.7154

/

实际申请用地认定地类面积

0.7154

0.7154

0.1108

0.0825

0.0682

0.0000

0.4539

/

0.0000

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城镇村范围内非建设用地图斑

涉及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地类面积

0.2395

/

/

/

/

/

/

0.2395

/

实际申请用地认定地类面积

0.2395

0.2395

0.0000

0.2058

0.0071

0.0227

0.0039

/

0.0000

项目实际申报地类面积

59.6013

59.5284

8.4208

26.4992

20.2417

0.0784

4.2883

0.0531

0.0198








附表3.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项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单位:万元/公顷

涉及州(市)

涉及乡、镇(办事处)

涉及村(居)委会

区片

农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水田

旱地

隆阳区

芒宽乡

百花岭、空广、烫习、吾来村民委员会

II

102.3120

91.3500

91.3500

33.7995

33.7995

91.3500

102.3120

27.4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