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 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建设项目用地 土地征收的批复

索引号
01525701-X/20250728-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征地审查报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7-28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云政报〔2025〕2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保山市段)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省保山市隆阳区、腾冲市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114.4669公顷。 二、你省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省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生态保护修复,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202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