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公路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0827-0003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审查报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27
市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隆阳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公路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隆阳区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为27.2312公顷,其中,农用地27.0336公顷(耕地7.564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0.1976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项目用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27.0336公顷(耕地7.5646公顷、园地2.2536公顷、林地9.8115公顷、草地3.4263公顷、其他农用地3.977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未利用地0.1976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该项目用地涉及隆阳区的河图街道魏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官庙社区居民委员会,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潭社区居民委员会、团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小堡子社区居民委员会1个区的2个街道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个居民小组,共20宗地(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全部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二、征收土地理由
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申请征收土地中,27.2312公顷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因公路设施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申请征收土地符合有关规定。
三、农用地转用、规划符合性、用地计划与落实预审意见情况
(一)农用地转用
该项目涉及农用地27.0336公顷(耕地7.5646公顷、园地2.2536公顷、林地9.8115公顷、草地3.4263公顷、其他农用地3.9776公顷)、未利用地0.19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用地符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山市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用地计划
该项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7.2312公顷按照规定全部使用基础指标,待用地批准后及时备案核销。
(四)落实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该项目由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与项目立项批准部门层级一致,符合有关规定;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27.2312公顷,其中农用地27.0294公顷(耕地7.6132公顷),申报用地与预审控制用地规模一致;预审提出的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优化方案等意见,已按相关规定分别得到落实。
四、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
隆阳区已按规定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6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居民小组通过村公示栏方式发布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二)土地现状调查
隆阳区按规定完成了土地现状调查,已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填写了相关调查确认表,并由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确认。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隆阳区按规定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共隆阳区委政法委员会于2024年3月29日备案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确定了8个风险点,分别为: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收入影响,交通,水、电、通信等管线基础设施,社会治安,施工期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拟采取向被征地的集体及个人公开征地拆迁赔补标准,帮助农户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施工车辆应该尽量避开车辆出行高峰期,错峰出行保障,严格按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应加强对施工区域的环境监督和执法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
(四)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
隆阳区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8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居民小组通过村公示栏方式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听证。
(五)组织办理补偿登记
隆阳区已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组织了64个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了补偿登记。
(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隆阳区已采取了足额预存方式按规定落实了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隆阳区已按规定完成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已与涉及的全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该项目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规定执行。共涉及2个征地区片,每公顷补偿27.4050万元~135.9120万元。该项目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保山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50号)执行。
该项目用地涉及安置人员114人,计划通过货币补偿安置114人、社保安置114人,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规〔2020〕1号)执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出具该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意见(保人社函〔2024〕118号)。
该项目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六、土地利用情况
项目建设标准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全线皆属Ⅲ类地形区,按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局部困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选用8.5m,建设里程共计22.733公里(主线19.538公里,支线0.745公里,连接线2.45公里);建设内容为:主线路基工程、支线路基工程、连接线路基工程、主线设公路养护道班房一处。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的要求。
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用地总规模27.4301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0.1989公顷,本次申请新增建设用地27.2312公顷),控制指标为57.9006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功能分区1主线路基工程用地面积为23.7726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0.1711公顷,本次申请新增建设用地23.6015公顷),控制指标为49.8765公顷;功能分区2道班房0.2449公顷(均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0.8000公顷;功能分区3支线路基工程0.8758公顷(均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1.9613公顷;功能分区4连接线路基工程2.5368公顷(其中存量建设用地0.0278公顷,本次申请新增建设用地2.5090公顷),控制指标为6.4499公顷。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综上,该项目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隆阳区已依法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拟申请将集体农用地27.0336公顷(其中耕地7.5646公顷)、未利用地0.19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以上共计报批项目用地27.2312公顷,作为隆阳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现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核。
当否,请示。
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