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2023〕第65号)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1215-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组织实施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2-15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2023〕第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现将隆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河图街道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乡镇(街道)2个村(居)民委员会3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10月26日以《关于隆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3〕435号)同意隆阳区人民政府征收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四居民小组(胡光寨小组)、第十五居民小组(胡光寨小组)集体土地1.0622公顷;青华街道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老鸦寨村)1.8275公顷,合计2.8897公顷作为隆阳区2023年度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隆阳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位于隆阳区河图街道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四居民小组(胡光寨小组)、第十五居民小组(胡光寨小组),青华街道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老鸦寨村)。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一)河图街道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十四居民小组(胡光寨小组)、第十五居民小组(胡光寨小组)集体土地1.0622公顷(耕地0.1373公顷、林地0.3778公顷、建设用地0.5471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农村宅基地(及农村宅基地附属)、桃树、柿子树、香椿、油料、蚕桑树、金桂、蔬菜等。
(二)青华街道打渔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老鸦寨村)集体土地1.8275公顷(耕地0.0950公顷、其他农用地1.4847公顷、建设用地0.2478公顷),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青苗为:农村宅基地(及农村宅基地附属)、李子树、桂花树、台松、油料、蔬菜等。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共涉及隆阳区1个征地区片和水田、旱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等5种地类,Ⅰ区片:标准为水田9.0608万元/亩、旱地8.0900万元/亩、林地2.9933万元/亩、其他农用地9.0608万元/亩、建设用地9.0608万元/亩。
(二)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2023〕28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和三十条的规定,本次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一)采取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对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条件的,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规〔2020〕1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给予补助。(二)该批次所涉及的街道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联合举办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班,并提供就业咨询、技能培训、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等免费就业服务,积极为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失地农民组织劳务输出,使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
六、土地征收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1日。
特此公告。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