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华能河湾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2025〕第8号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0414-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征地组织实施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4-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华能河湾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征收隆阳区蒲缥镇罗板村村民委员会罗板第一村民小组1个乡镇1个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号和用途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25年2月25日以《关于华能河湾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5〕134号)同意隆阳区人民政府征收隆阳区蒲缥镇罗板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9559公顷,作为华能河湾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华能河湾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位于隆阳区蒲缥镇罗板村村民委员会罗板第一村民小组。
三、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隆阳区蒲缥镇罗板村村民委员会罗板第一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9559公顷,其中,农用地0.9559公顷(其中耕地0.1617公顷、林地0.7283公顷、草地0.05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4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所征收土地范围地上附着物为云南松、土坟,青苗为玉米。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本项目已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相关前期工作。共涉及1个区片(Ⅱ类区),土地补偿标准详见表1:
表1区片综合地价表
县(市) | 区片编号 | 区片标准(元/亩)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 | 地类 | 土地补偿标准(元/亩) | 备注 |
隆阳区 | Ⅱ | 60900 | 4:6 | 旱地 | 60900 | 蒲缥镇罗板村村民委员会 |
林地 | 22533 | |||||
草地 | 22533 | |||||
其他农用地 | 60900 |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详见《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公告》(〔2024〕第9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和三十条的规定,本次集体土地征收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一)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保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对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条件的,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规〔2020〕1号)规定给予补助。(二)所涉及的蒲缥镇人民政府与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联合举办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班,并提供就业咨询、技能培训、求职登记、用工信息等免费就业服务,积极为有外出务工意向的失地农民组织劳务输出,使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或转移就业。
六、土地征收时间
本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4月11日),土地征收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5月13日。
特此公告。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