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311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4
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0日,市审计局对隆阳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9个问题,隆阳区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制定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截至11月23日,整改完成7个问题,正在整改2个问题,整改完成率77.78%。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为扎实做好隆阳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隆阳区严格按照审计部门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形成了“区级分管领导负总责、主管部门亲自抓、乡镇(街道)具体抓”的整改责任联动机制,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一是迅速部署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二是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认真对照审计局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梳理出六大类整改任务;三是召开政府常务会制定整改措施;四是落实落细整改方案,实行问题销号、清单式管理,对整改问题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强化整改意识,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单位结合任务清单,进一步理清整改思路,深化标本兼治,全面摸清底数,做好“一问题一方案”,按照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做到对问题不应付、不虚报,责任更压实、整改更用心,以严实作风抓落实,确保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果。
(三)确保有效整改,建立健全制度。坚持从严从实从长抓整改,注重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本次报告的问题中,修订完善制度4项,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真正体现了审计整改效果。
二、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区级项目资金未配套2489750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隆阳区严格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保政发〔2018〕2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14号)、《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隆阳区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27号)精神,区财政局积极优化各种资金统筹使用,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逐步配套化解。
(二)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应付未付项目资金6676320元。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应付未付吸污(粪)车购置尾款6676320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审计反馈问题后,隆阳区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统筹管理,安排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于2022年3月22日、4月20日、5月23日、7月26日、9月2日、10月25日、12月1日,2023年1月17日、5月23日、6月15日分10次共支付吸粪(污)车采购资金363523元元,还剩尾款3051920元,接下来按月逐步解决。
(三)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固定资产未入账。相关乡镇未把吸污(粪)车纳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要求,已将107辆吸污(粪)车固定资产入账相关材料全部移交乡镇。并督促乡镇做好固定资产入库管理,截止6月1日,所有乡镇(街道)、新城农场、潞江农场的107辆吸污(粪)车已按要求完成了固定资产入账。
(四)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未制定统一的吸污(粪)车管理办法,车辆管理使用混乱。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完善了隆阳区吸粪(污)车辆使用和管护制度,并于3月24下发到了各乡镇(街道)、农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吸粪(污)车辆管理办法,并和使用单位签订了吸粪(污)车安全使用协议,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使用,专人养护,定期跟踪车辆运行情况,配套车辆运维资金,确保已投入使用的吸粪(污)车辆持续正常使用。结合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用好用活配置的吸粪(污)车,定期抽取行政区域内公厕和户厕粪液还田利用,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五)审计报告指出问题: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户厕改造数据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隆阳区于2月24日召开全区厕所革命推进会,对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录入进行了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优配强了熟悉改厕情况的业务骨干,专项负责系统录入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一户不漏的原则对系统录入户厕与实际享受补助农户信息进行了大排查,摸清了底数。并及时比对和复核各村(社区)录入的信息,做到了改一户、录一户,确保了数据一一对应,不重不漏。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信息录入进行动态管理,每月对数据录入进行核查,对录入信息错误的及时整改。截止2023年11月23日板桥系统录入2020年农村卫生户厕5119座,西邑2314座。
(六)其它问题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板桥、瓦渡、西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保政发〔2018〕2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14号)、《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隆阳区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0〕27号)精神,完善了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已督促各项目乡镇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等项目建设要求,配备了有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的干部为负责人,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工。
2.西邑乡户厕改造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西邑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积极配合区级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保证在今后的改厕区作中将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合理合规进行采购。隆阳区要求各乡镇(街道)举一反三,按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垃圾污水治理及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14号)要求,严格落实“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相关政策,并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研判统一采购“改厕物资”的可行性,合理合规进行采购,确保隆阳区的改厕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3.瓦渡乡2019年新建并投入使用的75座垃圾焚烧炉现有16座废置不再使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隆阳区人民政府已督促住建、环保等部门,对已建成的垃圾焚烧炉进行跟踪问效。乡镇(街道)进行了自检自查,对辖区内的焚烧炉指定专人维护管理,运转正常。瓦渡乡积极整改,指定了专人对垃圾焚烧炉进行管理维护,并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后达到环保要求的在焚烧炉焚烧,不予焚烧的转运至海螺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4.西邑乡鲁图村浪坝组垃圾焚烧炉两侧堆存大量垃圾并存在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西邑乡已督促鲁图村及时清理了焚烧炉两侧堆存垃圾,规范生活垃圾管理,杜绝露天垃圾无序焚烧。(2)隆阳区人民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类似问题,加大对各村垃圾处理情况的监管,结合每10天一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切实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定点焚烧。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由于区级财政受经济下行和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村“厕所革命”各级奖补资金不能按时拨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针对“区级项目资金未配套24897500元”的问题,区财政正积极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筹措力度。
(二)针对“应付未付项目资金6676320元。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应付未付吸污(粪)车购置尾3051920元”的问题,原计划所欠资金在2022年12月30日前逐步化解,但因区级财政困难,难以拨付,经与供货商协商同意,按区财政资金调度逐步化解。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