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月”活动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1-1013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3
根据《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保质强办发〔2021〕1号),《隆阳区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隆质强办发〔2021〕1号)的要求,结合农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9月份以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股(室)、二级单位,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开展,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宣传为主题,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通过标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质量驱动等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质量月”宣传活动,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为成员的宣传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各相关二级单位、股(室)开展宣传活动。明确具体实施人员和后勤保障,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非治违”等各项工作开展,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宣传为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户”的要求,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为活动主题,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标语张贴,部分乡(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800份),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 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一)明确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利用农残检测流动车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抽样检查,蔬菜合格率达100%;超市“三品一标”农产品无超范围使用情况,进货台账齐全;基地农事记录完整,无剧毒、禁用农药使用现象。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一次约谈,开展一次培训,确保约谈、培训、承诺率达100%,让企业(种植户)明确责任。
(二)对外开放农残检测室。9月16日农残检测室对外开放1天,接待参观(咨询)人员30人次,让部分群众(菜农)了解检测的流程是更好保证生命(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支持农业系统科技人员抽样工作。
(三)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利剑”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利剑”行动,是农业农村部门参与“质量安全月”活动的主要任务,区农业农村局以质监股牵头,执法大队、区种子管理站、区土肥站、植保站、动检所、水产站等相关单位抓住开展“质量安全月”活动的契机,组织开展了1次农资打假护农保生产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0个/次,农资经营户(企业)374户次,其中种子经营户147户次,农药45户次,渔药、兽药饲料182户次。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农资产品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维护了广大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带动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性,推动形成重视质量、追求质量的发展趋势,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整个社会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参与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