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解除 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 索引号
- 23828288112-1/2025082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21
关于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解除
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 障局令第 2 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保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保山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现将自愿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3家定点医药机构通告如下:
保山君康诊所(H53050201110)、保山众瑞药业有限公司(P53050201113)、云南省怀德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瓦房连锁店(P53050201131)。
隆阳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