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010号 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2号)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4080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010号行政许可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审批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814日(星期15:00举行,会议地点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对拟在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云南建投保山发展大厦A2楼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设立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执照》单位名称:隆阳区麦迪乐歌舞厅;经营者:杨松月;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4061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歌舞娱乐活动;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小餐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区旅游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属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以外的人员)

(二)听证记录人

段张能 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三)决策发言人(听证人)

张晓炜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

杨延伟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代表

保泽宇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代表

李协凯 区市场监管局代表

梅曾福 区自然资源局代表

赵小霞 区卫生健康局代表

唐习超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代表

  青华街道办事处代表

谭晓丹 青华街道文化站代表

杨银杰 廖官社区居委会代表

 物业公司代表

杨松月 隆阳区麦迪乐歌舞厅代表

杨坤沙 隆阳区麦迪乐歌舞厅代表

杨丽霜 隆阳区麦迪乐歌舞厅代表

何其云 娱乐场所周围居民户代表

何昆华 娱乐场所周围商户代表

沈自鹏 隆阳区吉昌律师事务所代表

何银凤 区文化和旅游局代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代表做好准备,按时参会(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

(二)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7个工作日以公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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