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街道关于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781694964-/2021-10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1
城街道关于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21〕3号)《中共云南省委转发〈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发〔2021〕12号)《中共保山市委转发〈中共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保发〔2021〕10号)《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隆人发〔2021〕2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选举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区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确保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35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区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推动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作为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所属选区的选举工作,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6人。(附件1)
(二)设立选区领导小组
各选区要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若干成员组成。(附件3)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选区划分
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隆阳区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25名。本次兰城街道换届选举代表16名,划分选区7个(附件2)。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基本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区域、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区级人大代表名额全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区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定为2021年12月10日。按照这一时间要求,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的时间安排从2021年7月1日开始,至2022年1月底全面结束。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准备。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1.建立区级选举机构。2.确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区划分。3.拟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4.确定选举日。5.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并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使广大选民积极踊跃参与换届选举。
(二)第二阶段,选民登记。时间安排在2021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开展选民登记工作,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务必按照法律规定期限完成,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做到一次登记。熟练掌握换届选举信息服务平台的操作运用,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选民信息应当在10月31日前完成录入,11月14日前完成核查,11月15日张榜公布,选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选民登记信息要严格保密。选民名单必须在11月15日前张榜公布。
(三)第三阶段,提名、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2日。主要工作任务是: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1月16日至11月23日,由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和选民10人(含10人)以上联名按照应选代表名额推荐代表候选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一般作为区党政领导提名为区人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的,都要进行考察并公示,考察由同级党委负责。街道提名推荐的区级人大代表初步建议人选书面报区委组织部考察,经区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后,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必须在11月24日前张榜公布。2.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24日至12月1日,各选区充分酝酿协商,并严格按照《选举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须在12月2日前张榜公布。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后,街道选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有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应书面提出辞去选举领导小组职务的申请。
(四)第四阶段,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和投票选举。时间安排在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全区选举日确定在2021年12月10日,所有投票选举工作(含重新选举、再次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要在12月13日前全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是:1.代表候选人的介绍。12月3日至12月9日,各选区要及时向本选区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选民的要求,选举领导小组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可以采取与全体选民见面、与选民代表见面、走访各选民小组、走访选区各单位等方式),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由所在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见面。但在投票选举日(2021年12月10日)必须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2.投票选举。12月10日,在认真做好投票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严密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束后,以选区为单位,及时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当选代表名单。
(五)第五阶段,召开区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全市县乡换届工作要求,隆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拟安排在2022年1月中旬召开。
(六)第六阶段,总结阶段。时间安排在2022年1月底。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换届选举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选民登记工作
1.选民登记的原则和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区级人大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2月10日,凡2003年12月10日零时前出生,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均应予以登记。
(3)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予以登记,选举期间发病的不参加选举。外出下落不明满2年的人员,不予登记,若在选举日前返回的应予补办登记手续。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予登记。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予登记。
(4)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
①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的选区登记。②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③由于工作调动(包括复员、转业、退伍)、搬迁、婚姻等原因,户口暂未迁入或持有户口迁入证等待入户的,在现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在的选区登记。④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2.选民登记办法
(1)选民登记以选区或选民小组进行。选民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若干登记站,居住分散的,流动人口较多的,可设立流动登记站;对行走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要上门登记,选民登记完后由选区汇总。
(2)做好选民资格审查工作。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年龄关;二是把好精神病患者关;三是把好选民的政治权利关(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应进行选民登记)。
(二)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统筹兼顾企业负责人,注重质量。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连任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减少代表职务交叉,除个别因工作需要交叉外,同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按照这一规定和省、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其中妇女代表比例应占30%以上;连任的代表应占三分之一左右。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真正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
代表的先进性,主要是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区人大代表的人选应当符合法定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三)严格把握好三个法定时间
要严格把握好三个法定时间,即: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15天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7天以前公布。各选区要认真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严格把握好这三个法定时间。
(四)关于投票选举工作
1.选举日前的准备工作
(1)选举日前,各选区领导小组要认真核实选民人数(选举日能够参加投票的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和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人数)。对选民登记后有迁入、迁出、参军、死亡等变动的,应予补登或除名,并在选举日前及时公布选民补正名单。落实好因公外出、在外就医、探亲、疗养、住外地离退休职工和因病、残以及因疫情隔离等不能到场人员的投票问题,提前安排和落实好在外务工选民的投票问题。
(2)受委托者必须是本选区的非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民,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按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3)各选区要选好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地点,设立秘密写票处,区人大代表投票箱上要有“区人大代表投票箱”字样。
(4)各选区要挑选政治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的人担任选举大会或投票站主持人,并从本选区的选民中推选出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一人,监票人、计票人若干人,并集中进行培训,学习选举法等相关内容,熟悉和掌握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对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和方法等。本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能担任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主持人,也不能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票箱工作人员。
(5)选举日前各选区领导小组要把会场的布置、会议的组织、选举参选人数落实好,特别要把轮班作业和坚守生产工作岗位的选民的参选工作落实好,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选举大会(投票站)会场的布置要庄严、简朴,会场内外应有标语,主席台应悬挂横幅。
2.组织投票选举
(1)认真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是产生区人大代表的关键环节,各选区领导小组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根据区人大代表选区情况确定投票方式,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流动票箱,不得扩大适用范围,并确保每个票箱使用时至少有2名监票人员负责。
投票前一定要把选民人数反复清点准确后,凭选民证(委托书)领取选票,并在选民花名册上作出标注,证实已领取选票;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员封好投票口并签名,立即护送到选区计票处统一计票,未发出的多余选票,也应当封存送回计票处。
(2)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代表人数的为有效票。
(3)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包括委托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或其他选民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但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后,当选代表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不足名额以后选举。凡在一次选举投票中,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时,本次选举无效,应当重新组织投票选举。选举结束后,选区应当向选民报告或者张榜公布选举结果。
重新选举、再次投票选举和另行选举原则上在当日进行,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进行的,应当在12月13日前完成。
(4)投票选举中,如果遇到选票是否有效等疑难问题时,应由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共同研究决定。选区决定不了的要及时上报选举委员会决定。
3.对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的处理
依法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他人的干扰和支配,对破坏选举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零容忍”,依法追究责任。选举中要注意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务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用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要依法予以追究。同时注意区分选举中的工作失误、思想认识问题与违法行为的界限。
(五)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有关的业务工作
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选区领导小组都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各类选举表册,统计有关数据,收集管理有关文件及材料。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有关资料要按要求报送街道人大工委妥善保存。
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街道党工委将切实加强领导,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选区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遇到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确保依法按时圆满完成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