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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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10_C/2016-122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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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01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好“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兰城街道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兰城街道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环境保护优先,树立生态意识,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持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基本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计划任务。

1.强化污染源控制,排污总量不断削减

认真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程,全面实施排污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均控制在区级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2.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定期监察的力度,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污水处理率达标;二是生活垃圾处理厂严格按要求收集、转运、处理垃圾,垃圾清运、处理率达100%,生活垃圾初步实现无害化处理;三是深化城市禁噪,综合整治城市娱乐场所、建筑工地、机动车修理、铁件铝合金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等噪声,城市噪声扰民明显改善;四是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出租车、公交车,清洁能源使用率稳步上升,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保持在二级标准。

3.强化水环境保护,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

按照《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大以龙泉门水源区为主的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排查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隐患,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工业废水排污口,依法查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砂、石场和取土场,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任何项目,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长期、稳定保持100%。

4.强化可持续发展,生态建设步伐加快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以生态修复扩大环境容量、以生态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实施了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加强了人工造林、退耕还林,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实施重点保护和严格控制,大部分受损区域生态得到及时恢复。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环境。

5.强化环保宣传教育,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开展一系列有影响、有声势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绿色传播行动,倡导“节约”风气,引导全民参与环境保护,调动全民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公众环保参与意识、环境维权意识明显增强,营造了良好的环保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十二五”期间,兰城街道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虽取得可喜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水源区保护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水源涵养林建设滞后。城镇生活污水不断增加,城郊结合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河流水质恶化。

2.各种机动车辆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随之增加,城市空气污染由煤烟型向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转变。

3.社会娱乐噪声、商业噪声、施工噪声影响也呈上升趋势。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环境监管、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4.不欠新帐、多还旧帐的原则。

5.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规划年限

2016年至2020年

(四)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20年,基本控制新的环境污染,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局部水环境污染有所减轻;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初步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切实遏制生态环境退化的趋势。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同步,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2.主要指标

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95%;饮用水源水达到或优于Ⅱ-Ⅲ类标准,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100%;二氧化硫、烟尘和化学耗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75%;机动车尾气达标率96%;生活垃圾处置率100%,无害化处理率90%;医疗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48%。其他各项指标控制在区级下达的范围内。

(三)“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主要任务

1.严格控制污染源,削减排污总量

认真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全面实施污染减排综合方案,深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努力实现减排目标,确保规划期内区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管理的同时,督促污染严重的企业整体搬迁治污,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督管理,依靠淘汰落后的产能,腾出排污总量,依靠环保工程削减排污总量,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排污总量,依靠清洁生产减少排污总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治污减排格局。

2.加强水环境保护,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一是全面实施《保山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力度,控制水源保护区农村面源污染,督促水源保护区周边搞好退耕还林、农村“六改六建”以及农药和化肥的安全使用,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二是深化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减少废水排放总量,提高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从源头上减少水体的污染负荷,促进河道水质改善。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定期监察的力度,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污水处理率达75%

3.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一是加大城市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开展禁噪、禁塑和餐饮业的油烟治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综合质量。按要求收集、转运、处理垃圾,确保垃圾清运、处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实现生活垃圾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严格按要求处理医疗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城市餐饮油烟及其他废气(尘)的综合整治,解决油烟气扰民问题,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烟控区、噪达区创建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治理农村社区“脏、乱、差”等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农村化肥、农药、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业向农村转移蔓延,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逐步改变农村环境保护严重滞后的局面。

4.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创建优秀旅游城市,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以生态修复扩大环境容量、以生态措施强化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水、矿产、森林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控制人为生态破坏。对严重破坏区逐步实行生态恢复,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面山整治和绿化工作,以良好的生态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农村“六改六建”为主,鼓励农村居民使用沼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的以薪材为主的森林低价值消耗方式,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合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通过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扩大水源保护区面积,解决水源保护、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十三五”末,新植林地800亩,森林总面积达到270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以上,稳定实现森林资源长大于消,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将城市绿化与美化有机结合,优化人居环境。城市中心区合理布局大、中、小型绿地,大面积增绿,确保城镇绿化覆盖率逐年提高。

5.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环保新理念,加大环境保护法律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居民、学生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向社区居民、学生进行生态文明宣传与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鼓励居民选择与环境友好的生活方式,着力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消费,鼓励使用对环境友好的产品,培育人们珍爱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环境道德和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