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社区:坚持制度创新,实现社区管理由“虚”到“实
- 索引号
- test-/2018-1217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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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信息(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12-17
红花社区:坚持制度创新,实现社区管理由“虚”到“实”
红花社区班子入住新的安置小区后,部分社区干部思想观念仍未转变,解决办法依然凭老经验、老办法,没有主动适应城市社区的新环境、新变化,存在社区干部作风漂浮,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党组织作用弱化,党员和居民代表虚化,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热情不高,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社会治理失效等问题。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制度的基础上,红花社区建立完善了3项制度措施:
建立党员联系群众“4113”工作制度。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红花社区实行挂社区党员领导联系挂社区党员干部、党支部委员,挂社区党员干部、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小组长、楼栋长,党小组长、楼栋长联系党员、居民代表,党员、居民代表联系群众的4级联系制度,挂社区党员干部、党支部委员对党小组长、楼栋长每1月至少走访一次,党小组长、楼栋长对党员、居民代表每1月至少走访一次,党员和居民代表对联系对象每3月至少走访一次。在挂钩联系中,坚持楼栋内就近联系,平均每人联系17户,便于走访,不加重普通党员和居民代表负担,切切实实真联系,真走访。“4113”制度从上往下更好实现了“宣传政策、解释政策、落实政策”,从下往上可以“收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彻底解决了上传下达和下情上报不畅通问题,加强了不同层级之间的互相监督,实现了街道、社区、小组、住户的扁平化管理,使得对党员群众的管理和服务更加高效化、精细化。
健全完善村规民约。为激发广大居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作用,召开居民大会,结合社区治理、针对社区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修订完善了符合红花小区实际的居民公约。摒弃了以往复杂冗长、放之四海皆准的条条款款,最终,只有短短14条的红花社区居民公约在居民大会上全票签字按手印通过,内容涵盖了群众反应最强烈的环境卫生脏乱、车辆摆放杂乱、社区治安混乱等问题,并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对社区居民一系列不文明行为及生活习惯进行了有效约束。
建立“三会”制度。每月分组召开群众户长会,参会范围为“4113”工作制度确定的挂社区街道干部,党支部(居委会)挂楼宇干部,群众户代表等。每次开会前明确主题,除宣传政策、安排工作等内容外,设定群众发言提意见环节,发言采取群众自愿和随机点名相结合,每次发言群众数量不少于参会群众的五分之一。实行会议签到制,确实不能参会的须向组长请假,经通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不参会的,一次警告,两次在社区通报批评,三次由社区书记约谈。每月群众户长会结束后3天内召开社区党支部扩大会,参会范围为挂社区街道干部、社区“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等。会议听取各党支部、居民小组落实“4113”制度走访群众及户长会收集的问题情况汇报,针对整个小区收集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分类,形成问题清单,附解决建议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季度召开民情恳谈会,召开形式按照党员联系群众“4113”工作制度规定,由党员和居民代表对挂钩联系户进行实地走访,并通报、答复收集问题的处理情况。“三会”召开结合小区居民实际及其他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参会范围,尽可能不占用群众工作生产时间。真正实现了社区管理由“虚”到“实”。
(撰稿: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