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期)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同住人增减变更公示

索引号
01525727-1-/2023-04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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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25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同住人增减变更公示(第143期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秉承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143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增减共同居住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或拨打0875-30672393067219反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增加

减少

增减后保障人数

备注

1

施少军

533001********391X

0

1

1

 

2

钱军

533001********5576

1

0

2

 

3

张国芳

533001********0924

1

0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