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期)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同住人增减公示名单

索引号
01525727-1/20230719-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配给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19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秉承公正、公开原则,现将第155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增减共同居住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或拨打0875-30672393067219反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增加

减少

增减后保障人数

备注

1

赵桂华

533001********0048

0

1

2

 

2

付永茂

533001********0917

2

3

3

 

3

李和平

533025********0630

0

1

3

 

4

赵乔芹

533001********0920

1

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