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审核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对象公示名单(第四季度202312-03)

索引号
01525727-1/20231208-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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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给管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2-08


根据《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案(试行)》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202312-03)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家庭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直接向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或拨打0875-3067219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