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27-1-/2018-042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4-20
隆财社〔2018〕404号 签发人:罗向前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17]325号)和《隆阳区住建局关于拨付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请示》(隆住建发[2018]47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卡112号),现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310万元(各乡镇明细金额详见附表),此款请列入2018年“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2]97号)的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附件:隆阳区2017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8年4月11日
抄送:国库股,监察股。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8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