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隆阳区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7-1-/2018-112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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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11-20


  

各区直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保建发〔201890号),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存量,现将级下达隆阳区2018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指标分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实施对象  

根据隆阳区脱贫攻坚及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体部署,结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1号)精神,为确保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梳理核实,精准锁定改造对象,往年已经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的,不得列入市级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范畴。任务分配到户情况请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1115日前上报至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改造标准。按照“安全稳固、遮风”基本标准,各乡镇(街道)认真按照“一户一方案”组织实施。C级危房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基本标准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严格按照拆除重建相关面积要求开展重建,同时建新必须拆旧。对于超面积新建的农户,一律不得纳入中央和省级农危改资金补助范围。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建设的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  

加强信息系统衔接管理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同步修改完善危房改造相关系统数据,确保农危改行业数据与扶贫大数据平台数据统一闭合。  

、强化政策宣传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乡、村、组干部认真学习贯彻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会议精神及政策文件,同时广泛深入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申报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改造方式等内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1. 2018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指标分配表  

2. 2018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指标分配到户表  

  

  

隆阳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1          

  


附件【附件1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