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30915-0035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5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28号),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隆阳区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对2022年9月出台的《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区教育体育局实施;将区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删除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主管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二)《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基本内容
《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纳入29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237项,其中:区级235项,乡级5项(有3项权限为区、乡两级)。具体包括序号、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备注6项要素。
三、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此前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