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50919-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9
近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部门贯彻落实和公众了解《通知》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5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要求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公布本地负面清单。结合隆阳区工作实际,对《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作了调整更新,形成并公布《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二、目的意义
根据因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不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有关规定,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和政务服务效能,以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涉及22个区级部门68项事项,在《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基础上,新增事项3项;删去事项主项6项、子项1项;修改事项实施机构2项;修改事项类型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