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51112-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12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5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5〕34号)要求,隆阳区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对《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由区林草局实施。
(二)取消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主管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2个事项;区市场监管局主管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1个事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的“燃气经营许可”许可事项的实施层级调整为市级,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将“食品经营许可”许可事项名称规范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许可事项,主管部门由区卫生健康局调整为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局),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区交通战备办调整为区交通运输局,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实施机关调整为“乡镇人民政府(有宅基地管理职责的街道办事处)”。
(五)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情况,调整了2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
本次修订的《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34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32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
三、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审批效率与监管效能同步提高。此前隆阳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