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8-0731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31
一、制定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一)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明确乡村振兴作为国家发展战略之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实现农村的生态宜居和治理有效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有效化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建设管理领域,隆阳区原有的农村村镇建设管理机制体制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亟待破解和改革。中央和省、市、区相继印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在《计划》中明确,要改变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的现状,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规划是引领,管理规范有序是重点。这是人居环境提升的重点,更是隆阳区的薄弱环节。基于上述背景,为全面规范农村居民建设领域乱象,有效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期盼,结合隆阳区实际,从机制体制的改革入手,制定本办法,推进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协调发展十分迫切。
(二)意义
云南作为中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隆阳区作为滇西重镇,在全省旅游业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作用。当前,隆阳区城郊结合部、广大农村区域脏乱差现象突出,居民非法侵占土地进行建设、无序建设行为突出,农村原有淳朴的村容村貌被破坏,这与要发展乡村旅游、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悖。要发展旅游特别是利用乡村旅游的振兴带动广大农村脱贫致富,从基层基础开始做起,从宅基地的规范管理开始把好源头,从村庄的基本形态开始规范,从村庄的科学发展规划开始着手,从村庄建设的整体协调逐步推进,一环紧扣一环,“一件接着一件干,一年接着一年干”,通过一段时期的治理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多年积存的诟病才能逐步得到消除,群众的生产生活才能不断向好,乡村旅游发展和农村脱贫致富才能实现,农村基层基础管理才能不断向着科学、规范、有效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才能得到回应,同步配套实施其他一系列三农相关政策,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
二、为什么要制定《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
隆阳区原有的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村庄规划缺失,居民建设管控机制缺失,导致全区城乡居民非法侵占土地建设、超占超建、乱占乱建、污水乱排、垃圾乱扔乱倒情况突出,这与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背道而驰,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相关要求不符。基于上述区情,为积极主动响应中央的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全面深化改革农村建设管理体制,制定适应新时代和新要求,综合、全面、科学、规范、有效的村镇建设管理地方性规章,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规范城乡村镇建设行为,逐件逐年剔除多年来村镇建设积存的诟病,充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系列三农惠农政策,让广大村庄重焕生机与活力,最终实现广大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
三、《办法》适用的范围
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建设用地(60平方公里)范围之外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设施农用地上临时建设、农业大棚建设等。
四、《办法》中规范的重点内容
五、在贯彻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