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525685-0-/2020-1216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16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意见》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与过程

2020年8月3日,保山市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0〕26号),区商务局结合省市文件精神,牵头起草了《意见》,并征求了区直有关单位建议,形成该《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立足隆阳实际,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提高消费便利性、激发消费潜力,健全便民商业设施、提高消费便利性,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从创新消费模式、提升消费品质、实施优供给工程。挖掘消费新潜力、挖掘农村消费、培育绿色消费、实施畅流通工程、优化消费环境、完善保障措施8个方面,制定了25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

(一)创新消费模式

本部分包含培育新兴消费业态、培育电商消费新模式、巩固本地展会3个方面。重点说明在培育新兴消费业态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采取的措施,举办各类主题购物节会等活动,吸引外来消费,持续营造浓厚的促消费氛围。

(二)提升消费品质

本部分包含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升级、加大品牌培育力度2个方面。重点说明在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加快培育限上商贸企业新主体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三)实施优供给工程,挖掘消费新潜力

本部分包含扩充社区便民服务功能、加快发展连锁便利店、发展夜市消费3个方面。重点说明在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商圈建设工作,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扩大网点覆盖面,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方面采取的措施。

(四)挖掘农村消费

本部分包含健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现货交易中心、扩大特色农产品流通3个方面。重点说明在支持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新型商业中心建设改造、推动实体市场向国内外消费中心转型升级、促进我区绿色农产品流通销售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五)培育绿色消费

本部分包含扩大绿色智能产品销售、促进消费与旅游融合、汽车消费升级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说明在鼓励企业进一步扩大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结合我区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创建,促进餐饮、住宿与旅游、文化和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方面采取的措施。

(六)实施畅流通工程

本部分包含抓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推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城乡配送体系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说明在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和管理,建立健全解决成品油市场准入问题的工作机制。培育一批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建立健全区乡村农村配送网络,加快完善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政策举措,打通城乡双向配送网络方面采取的措施。

(七)优化消费环境

本部分包含建设商务诚信体系、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监管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说明在建设诚信体系、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监管方面采取的措施。

(八)完善保障措施

本部分包含降低成本费用、鼓励研发创新、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宣传引导5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说明在保障《意见》顺利实施方面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