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0-041409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14
《隆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2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基础科学研究与应用研究,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结合隆阳区实际制定《隆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了解、促进落实,现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基础科学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强大的基础科学研究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进入新时代,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进一步突显,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政策意见,提高隆阳基础科学和应用研究水平,充分发挥基础和应用研究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隆阳区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实际,提出了本《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隆阳区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和优势,着力创新基地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以局部突破带动创新能力整体提升,为建设开放创新之城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打造优势。发挥隆阳区资源禀赋和已形成的学科及产业优势,在生物医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新材料、绿色能源、信息技术等特色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培育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和科学研究基地。
2、完善体系,支撑发展。加强重点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基地和平台建设,基础与应用研究项目向基地、平台、人才团队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倾斜,把基地、平台、院校和科研院所建设成为科学研究高地。
3、协同创新,融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
4、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改革经费管理、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机制,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障碍,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学研究管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优势特色领域培育若干有影响的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形成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水平较高的科学研究队伍。经过5—10年的努力,建设一批省市创新基地、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攻克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原创性科研成果,科技创新整体水平显著提升,支撑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四)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共提出7项重点任务:优化区域科研布局、构建研发支撑体系、加强科研创新基地建设、深化科研对外开放合作、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提出3条保障措施:深化科研“放管服”改革;加大科研支持力度;营造科技创新氛围。